民用無人機系統專業工程師資質管理規則

《民用無人機系統專業工程師資質管理規則》是2019年06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無人機系統專業工程師資質管理規則
  • 外文名:Provision of Civil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engineer certification
  • 標準編號:T/AOPA 0011—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6月20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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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王英勛、段志勇、張會軍、孫毅、於坤林、張旭民、柯玉寶、王夏崢、郝琦、何寧、孟雅妮、張力、陳海霞、孫芳芳、梁文廣。

起草單位

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無人系統研究院、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山西省航空運動學校、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濱州學院、南京理工大學、杭州技師學院、北京安之翼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主要內容

適用於協會下設的無人機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對民用無人機系統專業工程師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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