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視角下社會治理的法治供給研究》是2017年12月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原新利、張有亮、賈軍。
基本介紹
- 書名:民生視角下社會治理的法治供給研究
- 作者:原新利、張有亮、賈軍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2月
- 頁數:235 頁
- 定價:3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621754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民生視角下社會治理的法治供給研究》選取民生視角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衡量標準,從民生保障應有的制度供給作為探尋基本路徑,透析現實中許多民生問題難以破解的根本原因在於公民權利缺乏保障或保障疲軟,民生在現實生活中經常遭受公權力的侵犯,以此論證法治國家在社會治理創新過程中民生保障的制度供給。
作者簡介
原新利,女,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東南大學法學院博士,澳大利亞拉籌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研究方向為憲法學、人權法學。在各級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總計20餘篇,其中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0篇,主持和參加國家項目、省市及院級課題總計8項,主編和參與著作編寫3部。
張有亮,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職律師。研究方向為法學、法制理論。現任甘肅省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甘肅省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員、甘肅省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甘肅省法學會理事、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賈軍,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現任蘭州理工大學法制辦主任、甘肅佳運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甘肅省法學會房地產法研究會副會長、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甘肅省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員、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任教以來,主要從事司法文書學、證券與期貨交易法、經濟法、契約法、工程契約法律制度、民法、公證與律師實務、商法、國際商法等課程韻教學與研究。
圖書目錄
導論
一、民生視角研究社會治理的價值
二、民生視角研究社會治理的意義
三、民生視角研究社會治理的國內外研究現狀
四、研究的主要問題和內容
第一章 社會治理創新與法治生態的邏輯關聯研究
第一節 社會治理的概念解析
一、治理的語辭解意
二、“治理”概念的內涵分層
三、當代中國社會治理概念嬗變
四、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社會管控的區別
第二節 “社會治理”與“國家治理”的不同
一、國家治理理念的提出
二、國家治理的特徵
三、社會治理與國家治理的區別
四、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節 社會治理法治生態表現
一、法治生態的涵義與理論構成
二、社會治理創新的法治生態表現
第四節 社會治理的現狀分析
一、社會治理的發展趨勢與風險
二、社會治理的特徵分析與挑戰
三、社會治理創新的法治生態包含層面
第二章 人大主導協商立法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第一節 社會治理立法現狀
一、社會治理的立法現狀及困境
二、社會治理立法現狀具體表現
第二節 協商民主理論的中國化路徑探析
一、協商民主理論概述
二、西方協商民主理論發展
三、我國協商民主理論淵源
四、從本土資源看協商民主的可能性
五、協商民主可能性制度預測
第三節 社會治理創新中協商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協商立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功能
二、協商立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協商立法的具體要求
一、人大為主導的協商立法
二、協商立法的風險預防
三、協商立法的反饋機制
第三章 政府主導的合作治理推動社會治理創新研究
第一節 政府主導合作治理的維度
一、政府主導合作治理
二、政府治理能力的跟進
三、政府主導的行政執法領域涵蓋範圍和基本原則
四、政府主導的行政執法領域的發展趨勢
第二節 政府主導合作治理的社會組織維度
一、社會組織的概念界定
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理論基礎
三、政府與社會組織協同機制——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為例
四、政府主導合作治理的公民自治組織維度
第四章 社會治理法治監督機制構建
第一節 社會治理法治監督目標
一、民生在法治社會中的生態性表現
二、民生問題的司法保障路徑
三、社會治理民生價值導向
四、權力規範路徑
第二節 社會治理創新與憲法監督
一、我國現行的憲法監督體制
二、憲法監督機制對民生的保障功能
三、針對民生的保障和實現成立調查委員會
四、人大執法檢查
第三節 社會治理創新中的社會監督
一、傳統媒體時代的監督
二、自媒體的監督
三、公民政府互動網路監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