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道德論:市民社會的秩序構造》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利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道德論:市民社會的秩序構造
- 作者:王利民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5月
- 頁數:603 頁
- 定價: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3312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民法道德論:市民社會的秩序構造》以道德本體與民法形式作為統一的社會規範體系為認識前提。在規範倫理學的基礎上,認識本體性社會規範的道德本質,並在道德本體的基礎上認識道德與民法的統一社會構造性及其在社會構造中相互聯繫的條件和作用,從而揭示民法與道德的關係以及民法的倫理基礎。
作者簡介
王利民,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大連海事大學民法哲學研究中心主任。首屆“遼寧省傑出中青年法學專家”;第五批“大連市優秀專家”;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決策諮詢委員會委員;何勤華主編《中國法學家訪談錄》(第6卷)入選法學家。
1959年7月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1983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歷史系,獲史學學士學位,1986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在東北財經大學法律系工作,曾任該校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成立法學院)。2002年3月起任教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4月至2011年9月,任大連海事大學專業學位教育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2005年10月負責成立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3年9月負責成立(社團法人)遼寧省民法學會。2013年11月發起創辦“全國民法基礎理論與民法哲學論壇”。2015年12月,創辦“中國民法哲學網”。2011年3月,創辦遼寧民同律師事務所,任首席律師、執行管理人。
現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民法學會(社團法人)會長;遼寧省法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民法學和民法哲學。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民法精神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首席專家。出版“十二五”國家重點規劃出版圖書《人的私法地位》(第2版)和《民法的精神構造》等著作;發表《民事責任歸責原則新論——過錯推定規則的演進:現代歸責原則的發展》等論文。
圖書目錄
前言
上篇 本 體 論
一、本體的道德觀念
(一)道德的本體性
(二)傳統文化的道德觀
(三)本體規範的道德觀
(四)自然進化的道德觀
二、規範的道德情感
(一)道德情感與規範意識
(二)規範品性的道德情感
三、道德的人本價值性
(一)道德與人性
(二)道德與人倫
(三)道德與自然
(四)道德與理性
(五)道德與正義
四、道德的社會構序性
(一)道德的習慣性
(二)道德的實踐性
(三)道德的公共性
(四)道德的規範性
(五)道德的自律性
(六)道德的功利性
中篇 構 造 論
一、市民社會的道德構造
(一)道德的基礎構造
(二)道德的自治構造
(三)道德的規範構造
(四)道德的秩序構造
(五)道德的精神構造
二、道德秩序的民法構造
(一)民法的生態秩序構造
(二)民法的人本秩序構造
(三)民法的平等秩序構造
(四)民法的自由秩序構造
(五)民法的誠信秩序構造
(六)民法的公共秩序構造
(七)民法的正義秩序構造
三、民法的道德本質
(一)民法的道德屬性
(二)民法的道德共性
(三)民法的道德規定性
(四)民法的道德補充性
四、道德的民法形式
(一)道德的民法外在性
(二)道德的民法他律性
(三)道德的民法認可性
(四)道德的民法直接性
五、民法與道德的統一性
(一)對象性的統一
(二)本體性的統一
(三)條件性的統一
(四)目的性的統一
六、民法與道德的矛盾性
(一)民法的非道德性
(二)民法的超道德性
(三)道德的非道德性
(四)道德的超民法性
下篇 實 在 論
一、人格權的道德性
(一)人格獨立性
(二)人格自然性
(三)人格平等性
(四)人格充分性
(五)人格自由性
(六)人格利益性
二、親屬權的道德性
(一)男女性愛的生命性
(二)配偶相守的奉獻性
(三)父母哺幼的自然性
(四)家庭關係的社會性
(五)子女孝親的人本性
(六)血親扶助的情感性
三、物權的道德性
(一)財產的個人利益性
(二)財產的個人人格性
(三)財產的個人歸屬性
(四)財產的個人自由性
(五)財產的個人安全性
(六)財產的個人價值性
四、債權的道德性
(一)行為的效力根據性
(二)行為的社會正當性
(三)行為的誠信自律性
(四)行為的財產效率性
(五)行為的利益均衡性
(六)行為的過錯責任性
五、繼承權的道德性
(一)遺產繼承的自由性
(二)遺產繼承的私有性
(三)遺產繼承的親緣性
(四)遺產繼承的公平性
(五)遺產繼承的後事性
後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