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礎與超越》是2010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龍衛球。本書主要介紹了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等內容。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民法基礎與超越》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表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民法基礎與超越》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合的意義上,從歷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出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歷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歷史清理與現實超越的結合。
作者簡介
龍衛球, 1968年生,江西人。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院長。江西大學法學學士(1985--1989),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1991--1993),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1994—1998),美國富布萊特學者(1998--1999)。1993年12月至_2007年9月,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法研究所副所長、《比較法研究》常務副主編等職務。著有《民法總論》(中法制出版社2001年初版、2002年第2版)、《法政學思:從撤退開始》(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法學的日常思維》(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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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觀念基礎
壹 公法和私法的關係
一、認真對待公法和私法的區分關係
二、公法和私法區分的源起
三、公法和私法區分的界標
四、公法和私法關係的發展
五、我國當前應如何處理公法和私法的關係
貳 民事救濟權制度簡論
一、導言:民事權利的可救濟性及自主化定式
二、民事救濟權的特點和基本分類
三、民事救濟權的行使期間問題
四、民事救濟權和民事責任
五、民事救濟權競合與民事救濟程式
六、結語:深化民法的自我實現功能
叄 羅馬法的傳統性和法律方法——兼論中國民法新傳統
一、羅馬法的傳統性重述
二、羅馬法的主要創造:成熟的法治傳統
三、羅馬法時代創造的法律方法
四、中國民法新傳統
肆 民法典體系問題探討
一、當下探討民法典體系問題的意義
二、歷史遺產中的民法體系知識
三、德國現代法學的民法體系觀
四、制定中的中國民法典體系思考
第二部分 民法發展
伍 法治進程中的中國民法——紀念《民法通則》施行20周年
一、“法治”的兩個層面:形式的和實質的
二、20年來中國的民事立法
三、20年民事立法對法治進程的意義
四、中國民法的前景與展望
陸 中國市場經濟法30年:規則嬗變與市場經濟
一、30年來中國市場經濟法的發展及其特點
二、30年來構建的中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三、30年中國市場經濟法的觀念和實踐
四、WTO、全球化與中國市場經濟法
五、中國市場經濟法的完善與展望
第三部分 主體理論
柒 法律主體概念的基礎性分析——兼論民法主體預定問題
一、導言
二、法律的二重性:規範性和概念性
三、法律基礎概念傳統理論之分歧:義務概念理論與權利概念理論
四、權利概念背後:法律主體性
五、民事主體立法政策的歷史分析
捌 民法秩序的主體性基礎及其超越
一、“民法主體預設論”的方法基礎和論證過程
二、認識民法主體性結構的特殊意義
三、對傳統民法的主體性結構基礎的超越
玖 自然人人格權及其當代進路考察——兼論民法實證主義與憲法秩序
一、前言
二、自然人人格權的兩種立法體例
三、自然人人格權制度的當代發展
四、我國自然人人格權制度及其發展
五、自然人死後人格保護問題
六、自然人人格權保護的限制
七、簡單總結
拾 法人[主體性]本質及其基本構造研究——兼為擬制說的一點辯護
一、導言:法人主體是虛構的嗎?
二、法人主體性的規範實證辨析
三、法人主體性的確立基礎
有關擬制說方法論價值的一些討論
四、法人內部構造與代表制技術
五、結語
拾壹 法人的主體性質再探討
一、法人主體的法律性質問題的背景
二、學說上的對立:擬制說與實在說
三、德國制定法的態度:理論分歧的調和
四、法人主體性質問題再討論
拾貳 合夥的多種形式和合夥立法
一、導言:合夥範疇和形式的差異性
二、合夥形式差異性的形成
三、不同合夥形式的比較:主要以大陸法系民事合夥與商事合夥為比較
四、我國《民法通則》起草時的一個動向
五、對我國正在進行的合夥立法的展望
六、一點小結
第四部分 物權法理論
拾叄 物權法政策之辨:市場經濟體的法權基礎——略評《物權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
一、《物權法草案》討論的意義和基點
二、《物權法》的應取政策:市場經濟的法權基礎
三、對《物權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的簡略述評
拾肆 物權立法的合憲性問題——評物權平等保護原則違憲之爭
一、引言:問題的提出
二、討論關於“物權法案案違憲”批評的三個前提
三、認真討論關於“物權法草案違憲”批評的三個意義
四、有關回應及其不足
五、我針對“物權法草案違憲”置疑的兩個回應
六、一點補充:物權立法應在何種意義上尊重憲法?
七、幾點結論:《物權法》起草的走向
拾伍 中國物權法制的變遷與展望——以立法檢討為視角
一、前言
二、《物權法》的框架特色與觀念基礎
三、《物權法》的主要創製及其簡略評析
四、未來的展望:代結語
第五部分 債法理論
拾陸 債的本質研究:以債務人關係為起點
一、引言:澄清債的更為本質的知識
二、有關債的兩種看似對立的界定方式
三、債的語詞形式與內在規範
四、薩維尼有關債的本質認識及其論證基礎
五、對《德國民法典》第二編的系統解讀
六、代結語:債務人關係作為起點的意義
附錄
拾柒 法律實在性討論——兼為概念法學辯護
一、問題的提出:從對法律實在論的挑戰說起
二、法律現實主義對司法客觀性的否定
三、法學傳統陣營對法律現實主義的各種回應
四、法律現實主義者的兩個反詰
五、轉換角度再回應——從“邏輯實證”到“客觀實證
六、法律實在論的哲學辯護
七、餘論:兼為概念法學辯護
主題詞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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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書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表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本書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
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制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家,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家,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面和更具綜合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投身其中者到頭來多是發白了,筆禿了,還在望紙而嘆。就是有幾個幸運者,回首起來,往往也是投入多,產量少,有時似乎要做出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儘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
從研究角度來說,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在今天可以劃分為兩大範圍:一個是對工業化進入新時期之前的民法歷史資源的整理和發掘。這一範圍可歸為民法傳統問題。這些傳統資源,或見諸表面的各式各樣的制度文本、實踐材料之中,或潛伏於社會、政治、歷史的複雜情態變化及與之關聯交織的各種重要學理的複雜進態之中。對此研究的功效,在於對既有的制度知識和制度思想作出有深度的闡釋,是為建設與反思的一個教義基礎。另一個是對工業化進入新時期之後的民法資源的現實考量和凝神運思。這一範圍可歸為民法現代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