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法律擬制規範研究》,是202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偉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典中的法律擬制規範研究》
- 作者:李偉偉
- 出版時間:2023年12月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76412222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
該文的研究對象是《民法典》中的擬制規範,即擬制規範的現象、思想和方法。就是要樹立擬制規範在民法學方法論體系中應有的理論地位;就是要在教義學層面和認識論層面推進擬制規範的討論方法與可能結論;就是要切實回應擬制規範的困惑與難題。對立法者無意識配置的擬制規範加以體系化,對立法者配置不當的擬制規範進行解釋論融貫,為擬制規範立法和司法的科學化儲備理論。
第一章是擬制規範的現象描述。擬制規範的現象描述是為法律適用服務的,就是要發現抑制擬制規範法律適用方法的立法和司法因素,洞察擬制規範法律適用方法的發展空間和方向。擬制規範蘊涵豐富的方法論命題,不僅具有立法技術品格,還具有司法技術品格。擬制規範立法慣性中心主義、立法面向中心主義與非擬制規範中心主義三個立法現象命題,擬制規範司法適用的粗糙性及相關司法現象描述命題,需要我們時刻警惕、反思和修正。但是,擬制規範立法與司法現象描述中的積極因素,助力形成擬制規範民法學方法論的研究確信。
第二章是擬制規範的基礎理論。法律擬制與不完全法條是擬制規範的兩個上位概念。法律擬制的理論,不當然作為擬制規範正當性與合理性的論證理由。擬制規範的性質複雜,蘊涵豐富的法律適用方法。擬制規範區分為實質意義上的擬制規範和形式意義上的擬制規範,前者區分為簡單擬制規範和複雜擬制規範。類推適用遮蔽擬制規範的方法論品格,二者在方法論功能和方法論內部構成上均有不同,但作為例外規範的擬制規範有被類推適用的空間。準用規範為擬制規範的司法適用提供性質方法的借鑑,擬制規範與基礎規範調整案型的性質具有高度相似性。擬制規範對基礎規範法律效果的參引界定為參照適用更妥當。擬制規範與推定規範的各種區分標準都無法擔當區分重任。
第三章是擬制規範的方法論功能。擬制規範的方法論功能,是其在民法規範中優越性的轉化表達,展現法律實用主義色彩,區分為對事實判斷、價值判斷、解釋選擇、立法技術和司法技術的功能。擬制規範方法論功能要解決的問題具有階層化、類型化與內外部區分性特點。方法論功能是擬制規範正當性的補強理由,但既不解決擬制規範的法律適用,也無法消除擬制規範的正當性危機。部分擬制規範可能不當限制法律的發展和方法論的完善,保管契約擬制規範就是典型。為了克服部分擬制規範在方法論功能上的缺陷,需要藉助外部方法矯正和完善擬制規範的法律適用方法。
第四章是擬制規範的方法論構成。擬制規範的方法論構成,從微觀層面繼續證成擬制規範的正當性,繼續發現擬制規範的方法論命題。擬制規範法理基礎是平等和類比中的相似性及相似性論證規則,相似性的觀點及其論證規則,對擬制規範具有足夠充分的解釋力。擬制規範的相似性是通過“當為”層面的目的和“存在”層面的性質,共同展現出來的。整體視閾觀和個體視閾觀下,擬制規範一般結構的建構路徑不同。現有擬制規範一般結構無法擔當起一般結構的功能,需要外部的方法輔助識別實質意義上的擬制規範。擬制規範的司法適用是有邊界的、有限度的適用,包括構成要件的適用邊界和法律效果的適用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