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民權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發展和改革的政府機構。
一、擬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
二、做好全縣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建設資金的籌集、平衡和協調工作。
三、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項目規劃,綜合協調全縣經濟結構調整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引導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促進縣域經濟協調發展。
四、組織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實施及計畫執行情況檢查;搞好縣域經濟形勢綜合分析,進行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和預警,綜合投融資、信息引導等多種經濟手段促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五、研究提出全縣投資和建設領域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重點,規劃全社會固定資產和重點項目布局工作,安排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計畫和重點項目計畫,指導監督各類資金投資方向和投資活動,規範投資建設市場秩序;負責安排基本建設項目以及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負責搞好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稽查等督檢查工作。
七、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擬不定期投融資、計畫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縣級相關經濟、行政規章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