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政策法規選編》是2011年01月01日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司永成。
基本介紹
- 書名:民族教育政策法規選編
- 作者:司永成
- ISBN:9787105112821
- 類別:圖書>教育與考試>教學理論
- 頁數:351頁
-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01-01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民族教育政策法規選編》彙編了國家級北京市教委有關民族教育的各種政策法規資料,是中國小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教學可以參考的資料性讀物。全書分中央檔案和北京市檔案兩部分,從中可以看出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對民族教育的重視。 北京市市教委、市民委在《關於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的意見》中指出:民族教育是整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民族工作的重要內容。北京是全國政治、文化和國際交往的中心,是我國56個民族的首都,也是各民族散雜居的地方。首都民族教育工作關係到少數民族民眾的根本利益,關係到首都乃至全國的穩定,關係到民族團結和國家的統一。各級領導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大局和戰略的高度,提高對民族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民族教育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來抓。要認真學習、領會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學好《決定》,結合實際,認真總結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經驗,分析民族教育發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新形勢下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新思路。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北京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和有關民族政策,把發展民族教育納入法制軌跡。 我們編輯了《民族教育政策法規選編》,選編了自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為了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制定的一系列民族教育政策法規。其中許多是有關基礎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規,還有北京市有關民族教育的檔案。這些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極大地促進了我市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也因此進一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族教育政策法規體系。
目錄
前言
(一)中央檔案彙編
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
(1952年11月24日政務院第六十次政務會議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
(1952年4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少數民族畢業生分配工作的指示
(1952年11月9日)教育部關於少數民族教育補助費使用範圍的指示
(1953年3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經費問題的指示
(1956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的通知(節錄)
(1962年8月2日)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民族學院工作的基本總結和今後方針任務的報告》的通知
(1979年11月12日)教育部關於1980年在部分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試辦少數民族班的通知
(1980年5月26日)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
(1980年lO月9日)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高等招生是否按少數民族人口比例錄取少數民族學生問題的復函
(1981年7月13日)文化部、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民族藝術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1981年12月28日)文化部、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加強民族藝術教育工作的意見(節錄)
(1981年12月25日)教育部、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在新疆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開設
《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課程的批覆
(1982年10月6日)全國牧區、山區寄宿制民族中國小經驗交流會紀要
(1982年12月20日教育部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於正確處理少數民族地區宗教干擾學校教育問題的意見》
(1983年2月17日)衛生部、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全國重點高等醫學院校培養少數民族高級醫學人才的意見
(1983年6月19日)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關於加強愛國主義宣傳教育的意見》的通知(節錄)
(1983年4月24日)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加強領導和進一步辦好高等院校少數民族班的意見
(1984年3月30日)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妥善解決歸國定居青年藏胞學習問題的通知
(1984年12月5日)教育部、國家計委關於落實中央關於在內地為西藏辦學培養人才指示的通知
(1984年12月11日)教育部關於內地十九省、市為西藏辦學的幾項具體規定
(1985年6月13日)國家教委關於轉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十六省、市舉辦西藏班經費標準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1985年lO月17日)關於十六省、市舉辦西藏班的經費標準意見的報告
(1985年9月28日)國家教委關於1986年繼續在部分高等院校舉辦少數民族班的通知
(1986年1月8日)國家教委關於辦高山族班的幾點意見
(一)中央檔案彙編
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
(1952年11月24日政務院第六十次政務會議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
(1952年4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少數民族畢業生分配工作的指示
(1952年11月9日)教育部關於少數民族教育補助費使用範圍的指示
(1953年3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經費問題的指示
(1956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的通知(節錄)
(1962年8月2日)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民族學院工作的基本總結和今後方針任務的報告》的通知
(1979年11月12日)教育部關於1980年在部分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試辦少數民族班的通知
(1980年5月26日)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
(1980年lO月9日)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高等招生是否按少數民族人口比例錄取少數民族學生問題的復函
(1981年7月13日)文化部、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民族藝術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1981年12月28日)文化部、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加強民族藝術教育工作的意見(節錄)
(1981年12月25日)教育部、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在新疆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開設
《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課程的批覆
(1982年10月6日)全國牧區、山區寄宿制民族中國小經驗交流會紀要
(1982年12月20日教育部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於正確處理少數民族地區宗教干擾學校教育問題的意見》
(1983年2月17日)衛生部、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全國重點高等醫學院校培養少數民族高級醫學人才的意見
(1983年6月19日)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關於加強愛國主義宣傳教育的意見》的通知(節錄)
(1983年4月24日)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加強領導和進一步辦好高等院校少數民族班的意見
(1984年3月30日)國家民委、教育部關於妥善解決歸國定居青年藏胞學習問題的通知
(1984年12月5日)教育部、國家計委關於落實中央關於在內地為西藏辦學培養人才指示的通知
(1984年12月11日)教育部關於內地十九省、市為西藏辦學的幾項具體規定
(1985年6月13日)國家教委關於轉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十六省、市舉辦西藏班經費標準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1985年lO月17日)關於十六省、市舉辦西藏班的經費標準意見的報告
(1985年9月28日)國家教委關於1986年繼續在部分高等院校舉辦少數民族班的通知
(1986年1月8日)國家教委關於辦高山族班的幾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