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畫
2019年民政部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民政部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充分發揮法治引領和推動作用,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具體安排如下:
一、法律(2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法》(制定)。(草案送審稿擬報送國務院,責任單位:社會救助司、政策法規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修訂草案送審稿擬報送國務院,責任單位: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司、政策法規司)
二、行政法規(6件)
1.《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擬提請國務院審議,責任單位:政策法規司、社會組織管理局)
2.《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制定)。(需要抓緊研究論證的項目,責任單位: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司)
3.《地名管理條例》(修訂)。(修訂草案送審稿擬報送國務院審議,責任單位:區劃地名司、政策法規司)
4.《殯葬管理條例》(修訂)。(繼續配合法務部審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司、社會事務司)
5.《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修訂)。(需要抓緊研究論證的項目,責任單位:社會事務司)
6.《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修訂)。(繼續配合法務部審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司、兒童福利司)
三、部門規章(3件)
1.《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制定)。(力爭年內完成,責任單位:區劃地名司、政策法規司)
2.《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修訂)。(力爭年內完成,責任單位:養老服務司、政策法規司)
3.《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制定)。(力爭年內完成,責任單位:政策法規司、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
各單位要把執行立法工作計畫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民政部立法工作規定》(民政部令第51號),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切實履職盡責,確保按時完成各項立法任務。
未列入計畫的項目,如確有社會高度關注、實踐急需、條件相對成熟的項目,可以不受計畫限制,經研究論證並按程式報部長同意後,追加列入計畫。
本計畫由政策法規司協調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