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人物傳(第11卷)》是2002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嚴如平。
基本介紹
- 作者:嚴如平
- ISBN:9787101023947
- 頁數:526
- 定價:28.00元
- 出版社:中華書局
- 出版時間:2002-1
- 裝幀:簡裝本
內容介紹
一九七二年八月,我們接受了編寫《中華民國史》的任務,當即召開座談會研究。經過反覆討論,大家一致認為:用馬克思主義觀點來闡述中國剝削制度社會最後一個朝代一—中華民國的興亡,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根據這一認識,我們提出了如下的初步構想: 一、編寫《中華民國史》,必須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方針,絕不能因襲中國封建時代傳統的修史方法。
二、寫一部書,定名為《中華民國史》,擬分三編:第一編 中華民國的創立(1905—1912年)第二編 北洋政府統治時期(1912—1927年) 第三編 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1927—1949年)
三、編三種資料:第一種《中華民國大事記》第二種《中華民國人物誌》第三種《中華民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專題資料)關於人物誌,需要寫傳記的約一千人;列入人名辭典的約四千人;另外還擬編制若干人物表。
如何寫傳記,我們毫無經驗,只預先提出了幾點要求:
一、要求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為一個人寫傳記,必須充分占有材料,認真進行研究。只有對這個人的一生有了總的概念、對他的主要言行有了具體的判斷、並且自信這個概念和這些判斷是符合客觀歷史實際的,然後才可以下筆。
二、要求用記敘文,不要寫成評傳。要通過具體的事實把正確的觀點表現出來。不要離開事實材料,作過多的評論。對事實的取捨、詳略以至措辭用字,都必須仔細斟酌,務求妥貼。
三、要求真實可信。傳記中所寫的事實,要經過反覆核對,有的還要經過調查研究,務求做到確實無誤。凡是有疑問而又查不清的,寧可不寫或存疑,不要以訛傳訛。
四、要求反映一個人全貌的同時又有重點。一個人的傳記,要把他的家庭情況、上學情況、主要的經歷和言行,總而言之,要把他的生平事跡如實地反映出來。但又不要寫成流水帳或年譜。要把最能反映本質的事情,選其中最重要的一兩件寫得詳細、生動些,其餘的不妨簡略。
五、要求用白話文寫,文字要力求簡練。沒有必要就不要用引文,引文要註明出處。一般每篇以二、三千字為準,不要寫得太長。
六、初稿後面,要附主要參考資料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