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典型案例評析第1輯》是2021年山東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商法典型案例評析第1輯
- 作者:張平華
- 出版社:山東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11月1日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077166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以“邁向具體的法治營商環境建設”為主題,結合建設一流營商環境的具體要求,主要從民商事視角撰寫典型案例分析。本冊包含《民法典》中總則編、物權編、契約編的相關內容,每一篇皆以“案例+法律+分析”的架構展開。首先,本書案例選取儘量典型、熱點,同時進行類案研究,在此基礎上完成法理分析,具備較強的實踐指導意義。其次,本書運用法教義學思維對相關案例進行規範研究,有助於準確適用法律、提高思辨能力。最後,本書主要從民商事領域,結合多個具體研究方向,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路徑、貢獻法治智慧。
圖書目錄
民法典專題·總則編
訴訟時效屆滿的債權能否主張抵銷?
利息債權的訴訟時效應如何確定?
如何認定借貸糾紛中撤訴對訴訟時效的影響及還款責任?
為實現債權的合法自助行為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新車瑕疵未告知的,一概算欺詐嗎?
無證預售的房屋買賣為什麼有效?
如何確定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承擔主體和方式?
民法典專題·物權編
不動產抵押權隨其擔保的債權轉讓而移轉是否需要辦理抵押
權轉移登記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的契約是否有效
抵押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對預告登記的不動產是否享有優先受
償權?
已網簽備案的房屋買受人能否排除法院的強制執行?
保證金賬戶質權的成立與效力
以物抵債協定的法律效力
動產抵押權善意取得相關問題
股權讓與擔保的性質與效力
業主大會追索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主體資格及訴訟時效問題
分析
擔保人對“借新還舊”不知情的應當免除擔保責任
如何理解提單的法律屬性及提單持有人所享有的權利?
民法典專題·契約編
懸賞廣告不是廣告
所有權保留制度的適用範圍、效力及標的物取回權的行使…
隱名租房損害出租人利益的情況下,隱名承租人是否享有承
租權?
買賣契約中未過戶房屋的徵收補償款歸誰所有?
銀行疏於設定自動取款機防護設施致使儲戶信息泄露應承擔
違約責任
如何認定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性質?
以租賃形式抵償債務的契約是否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小區業主可否因物業服務瑕疵而拒交物業費?
契約違約解除後非違約方能否請求支付違約金
圍牆倒塌致使小區停車位上的汽車受損,誰應承擔責任?
颱風導致酒店停車場中的車輛受損,酒店應否承擔責任?
房屋租賃契約中的優先承租權能否被他人承受?
如何處理惡意串通實施的詐害債權行為?
無建設工程施工資質的分包人如何求償欠付工程價款?
賣舊/小換新/大的賣房人可否以“限購令”的出台不再具有購房
資格屬於情勢變更為由要求解除契約?
違反“限購令”是否導致房屋買賣契約無效?
職業放貸人的“民間借貸契約”是否受法律保護?
建設工程發包方對承包方提交的結算檔案逾期未答覆的是否構成
對結算檔案的默認?
承租人租賃“無證”房屋租賃契約是否有效?
“債權轉讓”只登記未通知保理商能否行使債權?
政策變更可否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交鑰匙能否等於交付使用商品房?
行為人違約造成對方可期待的運營利益損失應否賠償?
代表人越權並加蓋私刻公章的行為能否構成表見代表?
公司不及時開具離職證明、歸還證件,員工能否要求賠償?
丈夫以登記於妻子名下的機動車質押借款,如何認定質押契約
效力?
質保期經過後買方能否以質量異議、技術材料未交付而拒不支
付貨款?
租戶要求減免疫情期間的房租是否合理?
就未經海關放行貨物簽訂的買賣契約是否有效?
銀行違反注意義務之責任承擔
擅自處分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之契約效力認定及責任承擔……
未在契約上籤字能否成為契約當事人?
無權處分契約被解除後如何合理分擔損失?
名為投資合作協定實為土地租賃契約,契約期限超過法定期限的
部分無效
如何釐清融資租賃交易中有關質權、抵押權的法律問題?
用工單位依法退回勞務派遣人員應否承擔退工責任?
因虛構基礎交易產生的保理契約效力問題
涉外股權轉讓契約變更價款和支付方式不經報批是否生效?
加盟連鎖店與被加盟方的責任承擔
委託理財契約保底條款的效力認定
作者簡介
張平華,男,1974年8月生,山東煙臺人,法學博士,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山東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長。先後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學科新秀獎,3次入選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獲“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煙臺市五一勞動獎章”“山東省十大中青年法學家”“山東省智庫高端人才”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