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典型疑難問題適用指導與參考5

民商事典型疑難問題適用指導與參考5

《民商事典型疑難問題適用指導與參考5(勞動爭議與人事爭議卷)》緊密結合各地司法實踐,歸納提煉出百餘個司法典型疑難問題並作出精準解析,同時附以具有權威性的指導、參考案例對同類案件的案情、訴辯情況、裁判結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紹,以幫助讀者尋求破解疑難問題的辦案思路、標準和尺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商事典型疑難問題適用指導與參考5
  • 作者:鄭文睿 傅珊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2月1日
  • 頁數:324 頁
  • 定價:50.00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10207792
  • 類型:人文社科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鄭文睿等編著的《民商事典型疑難問題適用指導與參考(勞動爭議與人事爭議卷)》緊密結合各地司法實踐,歸納提煉出百餘個司法典型疑難問題並作出精準解析,同時附以具有權威性的指導、參考案例對同類案件的案情、訴辯情況、裁判結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紹,以幫助讀者尋求破解疑難問題的辦案思路、標準和尺度。本書還提供了各類型糾紛全面、準確的辦案依據。本書所提煉的法律適用問題凸顯典型性、疑難性,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參考性,特別適合公檢法人員、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使用。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勞動爭議
第一章勞動契約糾紛
第一節確認勞動關係糾紛
1.在校學生可否作為普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建立勞動關係?
2.個體工商戶與其學徒之間建立的是什麼關係?
3.建築公司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由包工頭招募的工人是否與建築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4.勞動者被借調後,借調單位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崗位時,是否能夠將勞動者作分流下崗處理?
5.勞動者被長期借調的,勞動關係是否存在於勞動者與借調單位之間?
6.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係嗎?
7.報社與送報人員之間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8.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也能認定勞動關係嗎?
9.自然人為另一自然人提供勞動,能否認定雙方之間屬於勞動關係進而受到勞動法的調整?
辦案依據集成
第二節勞務派遣契約糾紛
10.勞務派遣中的用人單位責任應由實際用工單位還是派遣單位承擔?
11.勞務派遣中,勞動者被派遣到境外勞動遭遇不法侵害導致傷亡而引發糾紛的,應當由誰來承擔僱主責任?
12.勞務派遣中的派遣勞動者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其他勞動者之間是否因為身份差異而不能獲得同工同酬的待遇?
13.用人單位違法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行為,將導致什麼後果?
14.實際用工單位在被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還存在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招用了被派遣員工,是否以及如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5.用人單位通過自己的名義發布招聘廣告,組織面試與簽訂相關書面材料,後來稱自己與勞動者之間是勞務派遣關係的理由能否得到支持?
16.勞務派遣中,派遣勞動者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以及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之間,到底哪方之間的關係屬於勞動關係?
17.勞務派遣單位沒有及時為派遣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費給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實際用工單位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辦案依據集成
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糾紛
18.如何區分全日制用工與非全日制用工?
19.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報酬的計酬標準及支付方式是什麼?
20.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契約的是否雙方當事人就一定建立非全日制用工關係?
21.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下,是否存在不簽訂勞動契約而苛加雙倍工資的問題?
22.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是否可隨時終止用工且用人單位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辦案依據集成
第四節追索勞動報酬糾紛
23.企業銷售人員可否依據除勞動契約之外的其他契約獲取勞動報酬?
24.用人單位可否在勞動者索取花紅時以花紅本應具有其他領取條件為由拒絕支付?
25.勞動者向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能否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26.公司的股東變更,是否影響勞動者報酬的領取?
辦案依據集成
第五節經濟補償金糾紛
27.勞動者基於用人單位具有過錯的理由提出解除勞動契約後,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
28.勞動者可否主動提出降低用人單位支付給自己的經濟補償金數額,此種行為能否得到支持?
29.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而裁減人員時,應否支付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30.用人單位基於勞動者的過錯而解除勞動契約的,應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1.用人單位與已達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人員解除勞動關係後,是否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32.跨越2008年1月1日的勞動爭議案件中的經濟補償金按什麼規則支付?
辦案依據集成
第六節競業限制糾紛
33.如何認定勞動法中的競業限制行為?
34.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是否需要承擔違約金責任?
35.僅約定競業限制義務但沒有約定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或協定的效力如何?
36.曾簽訂競業限制條款,後來用人單位不再限制勞動者競業,是否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辦案依據集成
第二章社會保險糾紛
第一節養老保險待遇糾紛
37.基本養老保險中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否意味著勞動者在該期限內免交養老保險費?
38.未簽訂勞動契約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時,勞動者是否有權要求企業參加養老保險?
39.未參加養老保險導致勞動者遭受的損失,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40.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養老金引發的糾紛是否需要首先進行勞動仲裁?
41.政策變動導致勞動者不符合相應的條件而無法獲取預期的養老保險金時,如何救濟?
4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補充養老金糾紛達成調解協定後反悔,再以同樣的理由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嗎?
辦案依據集成
第二節工傷保險待遇糾紛
43.職工基於領導的指示到非本職崗位去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應否認定為工傷?
44.因工傷發生的費用是否全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5.職工在工作期間上廁所不慎摔傷致死,可否認定為工傷而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46.勞動者下班之後無證駕駛機車且沒有戴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可否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7.因第三人過錯造成的工傷,用人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後能否向有責任的第三人追償或者說進行代位求償?
48.企業職工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既構成交通事故民事侵權,又構成工傷後,在工傷待遇案件中已取得民事賠償的受傷職工,在其工傷待遇中相同項目部分應如何處理?
49.工傷待遇項目支付標準可否予以定期調整?
50.可否終止工傷事故中三級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辦案依據集成
第三節醫療保險待遇糾紛
51.勞動者不願意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簽署自願放棄所在單位統一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的協定後,用人單位能否不為勞動者參加醫療保險承擔相應義務?
52.大額醫療保險屬社會保險因而必須強制參加嗎?
53.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有益補充,其運作原理與社會保險相一致嗎?
辦案依據集成
第四節生育保險待遇糾紛
54.社會保險法中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
辦案依據集成
第五節失業保險待遇糾紛
55.企業未為職工繳納失業保險需要承擔何種責任?
56.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可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57.失業人員是否均可申請失業保險?
辦案依據集成
第三章福利待遇糾紛
58.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獲得的補償標準是否一致?
59.企業能否以經濟效益差作為理由拒絕繳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60.企業的規章制度可否作為解決職工福利待遇的法院審判依據?
辦案依據集成
……
第二部分人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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