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地理學

民俗文化地理學

民俗文化地理學(亦稱風俗地理學),是屬於文化地理學中的一個分支學科。也是民俗學地理學邊緣學科

1980年以來,李旭旦教授等呼籲大力開展人文地理學研究,各分支學科都有了不同的進展。

1979年顧頡剛等七教授提出了振興民俗學研究的倡議,民俗學的深入研究正取得令人矚目的豐硬成果。我國歷史悠久,民族眾多,豐富多彩的民俗,人地相關,世代傳承,幾經演變,古今絕異,因此,民俗文化地理學已成為文化地理學中的一門新興分支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俗文化地理學
  • 外文名:folkways geography
  • 分類:概論、部門和區域民俗地理
  • 又稱:風俗地理學
  • 屬於:文化地理學
  • 本質:民俗學與地理學的邊緣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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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民俗”是民間的風俗習慣的縮詞,民俗文化地理學是專門研究一定地域內各民族人民風俗的區域差異和分布規律,探討民俗與當地自然環境、民俗與社會、經濟,文化條件的相互關係,並闡明其形成,發展、演變規律的學科。
民俗文化地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民族與當地自然、人文環境的相互關係,研究民俗事象在地理空間、地理過程中的發展與變化,民俗文化地理學與民俗學不同,尤其注重民俗事象的區域特徵,注重區域內民俗事象的差異與相似。用地理空間差異的觀點,探討不同地理環境所產生的不同民俗事象的區域差異及分布規律,從而揭示民俗事象與地理環境的內在聯繫。

分類

民俗文化地理可分為民俗文化地理概論、部門民俗文化地理和區域民俗文化地理三個部分。

民俗文化地理概論

民俗文化地理概論專講民俗文化地理的基礎理論,闡明民俗文化地理的概念,研究對象、任務、內容、範圍、民俗文化地理的基本特徵、分類、對民俗地理的研究方法及意義等

部門民俗文化地理

部門民俗文化地理是民俗文化地理的分類專題,重點可分為兩大類,即物質生活方式類和社會文化生活方式類

區域民俗文化地理

區域民俗文化地理則專門研究民俗事象的區域分布。

資料記載

有關民俗文化地理的記述和資料﹐見諸各國古代大量的文學﹑歷史等類著作﹐如中國古代的《詩經》﹑《山海經》﹑《呂氏春秋》﹑《楚辭》﹑《搜神記》﹑《拾遺記》等。但“民俗(folk)”一詞在近代人文科學中使用和民俗研究則始於19世紀英國學者的工作。以後德國﹑法國﹑美國﹑日本﹑蘇聯和中國等國都開始對民俗學的研究﹐民俗文化地理研究隨之發展起來。

作用

民俗文化地理的研究﹐有助於對民俗這一文化現象的了解﹐並有助於民族學﹑歷史學﹑語言學等的研究﹐促進國家﹑民族或地區的文化﹑教育﹑社會經濟建設﹑旅遊事業和出口創匯等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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