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人遞送潘富案

民人遞送潘富案,發生於138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人遞送潘富案
  • 發生時間:1385年
  • 發生時期:洪武十八年
  • 涉及人物:潘富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潘富,系溧陽縣皂隸,“教唆官長貪髒壞法,自已挾勢持權。洪武十八年,知縣李皋到任,與潘富等同謀害民,橫徵暴斂。”潘富用浸潤之計,將所取民財於蘇州買到女子一名,與本官為妻,就舍潘富家。”“潘富與諸吏教本官行害民計,著科荊杖,遍一溧陽所屬人民,盡要荊杖。及其有將荊杖至者,故推不好,不行收受,留難刁蹬,生事捶楚,民出錢矣。既得錢後,而乃荊杖息焉。”潘富等之不法之事,被民黃魯告發。朱元璋極為重視,親自過問,派人訪查,潘富所為之事敗露後,出逃。“潘富在逃,境內民蔣士魯等一十三戶,不思潘富害民之首,自溧陽節次遞送至廣德。蔣士魯系儒士,引道前行。至建平縣,拈蹤追捕,建平民王海三等,潛遞復回溧陽縣。溧陽民朱子榮等,暗遞至宜興。宜興民杭思鼎等,暗遞至安吉。安吉民潘海,私遞至長興。長興民錢弘真等,遞至歸安。歸安民吳清甫等,遞至德清。拈蹤追及,德清民趙罕仁暗遞至崇德。崇德豪民趙真、勝奴,家盈數萬貲財,日集無籍之徒五十餘人在家,常川販賣私鹽,鄰里相朋者二百餘人。潘富遁於此家,追者至,本戶將潘富遞入千乘鄉僧寺。僧澄寂、周原善卻將追捕者,率領二百餘丁終宵困逼,致被追者殺訖一名,殺傷一名,天明而解去”。太祖得知後,下令“將豪民趙真、勝奴並二百餘家盡行抄沒,持杖者盡皆誅戮。沿途節次遞送者一百七戶盡行梟令,抄沒其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