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權利能力

民事訴訟權利能力簡稱“訴訟權利能力”。又稱“當事能力”。能夠享受民事訴訟權利和承擔民事訴訟義務,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資格。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有訴訟權利能力的人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權能力是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的前提條件。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同時具有訴訟權利能力。

在特殊情況下,某些沒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法律也賦予其訴訟權利能力,使其能夠作為訴訟當事人,如依法成立的非法人單位。根據法律規定,公民個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非法人單位,均有訴訟權利能力,當其同他人發生民事糾紛時,可以作為原告起訴或作為被告應訴。公民個人的訴訟權利能力同民事權利能力相適應,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法人和依法成立的非法人單位的訴訟權利能力,始於依法成立,終於撤銷、合併等終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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