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程式構造研究

民事程式構造研究

《民事程式構造研究》是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段文波,本書旨在以程式正義作為民事程式構造的邏輯起點,試圖對民事程式進行整體布局與局部深入,以超越現有的研究範式,展開多角度縱深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事程式構造研究
  • 作者:段文波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5075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民事程式構造乃是從整體上把握民事訴訟程式的脈絡和發展趨勢,是促進各民事訴訟制度協和發展的系統性理論框架,也是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重要理論基礎和理論歸宿。在上述意義上,民事程式構造既是體察與認知民事訴訟法的獨特視角,也是一種改造民事訴訟制度的方法論。本書旨在以程式正義作為民事程式構造的邏輯起點,試圖對民事程式進行整體布局與局部深入,以超越現有的研究範式,展開多角度縱深研究。

圖書目錄

第一編起訴與受理程式
第一章起訴觀論:起訴程式的理論基礎與制度前景
第一節我國立案審查制的現狀與當下改革方案之評價
一、我國立案審查制存在的問題
二、當下出台的登記立案制局限性
第二節起訴程式設計的理論核心
一、訴訟行為及其分類
二、訴之評價及其程式安排
第三節起訴模式類型化解析
一、大陸法系起訴程式類型化
二、大陸法通用起訴程式構成
第四節立案審查制改革的設計原理
一、許可權配置關係最佳化
二、訴之成立對象簡化
第五節立案審查制改革的具體構想
一、訴狀審查程式
二、補正告知程式
三、訴狀駁回程式
四、訴狀送達程式
第二章訴狀程式論:美日民事訴狀比較及借鑑
第一節美國民事訴狀的功能與記載事項
一、普通法訴答
二、法典訴答
三、告知訴答
第二節日本民事訴狀的記載事項
第三節美日訴狀之比較與我國訴狀之改善
一、美日訴狀比較及原因分析
二、我國民事訴狀的問題及完善
第三章起訴機制論:起訴條件界定之惑及其釐清
節起訴條件前置審理論
一、我國立案受理制的歷史與現狀
二、起訴條件前置審理侵害訴權之質疑
三、起訴條件前置審理程式保障缺失之質疑
四、訴訟要件審理構造的歷史考察
五、起訴條件前置審理的正當性
第二節論民事一審之立案程式
一、高階化:合理質疑與排除
二、功能混同:錯誤交叉還是有意安排
三、庭審集中化準備:立案條件的初衷
第三節日本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其類型化析解
一、日本重複起訴禁止原則的適用要件
二、重複起訴禁止原則的類型化規制
三、我國重複起訴禁止原則的完善
第二編審前與庭審程式
第四章審前準備論:庭審中心視域下的民事審前準備程式研究
第一節審前準備程式與庭審關係的歷史演變
一、傳統:職權主義訴訟模式與審前中心主義
二、轉型: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與庭審中心主義
第二節庭審中心視域下審前準備程式的路徑選擇
一、審前準備程式廢除論之批判
二、審前準備程式獨立化之否定
三、期日型審前準備程式之選擇
第三節期日型審前準備程式的法理基礎
一、期日型審前準備程式的主體與許可權
二、爭點整理的原理與路徑
第四節期日型審前準備的程式構造
一、程式的啟動
二、程式的終結
第五章審理方式論:一體化與集中化
——口頭審理方式的現狀與未來
第一節我國口頭審理方式的生成與展開
一、現代口頭審理方式的生成
二、我國對德日口頭審理方式的繼受
第二節我國口頭審理方式的問題與成因
一、我國口頭審理方式產生的問題
二、成因分析
第三節集中審理與審理集中化:四種集中審理模式辨析
一、美式集中審理主義
二、蘇式不間斷審理
三、德式口頭辯論的集中化
四、日式口頭辯論的集中化
第四節我國口頭審理集中化的道路選擇與完善
一、立法道路選擇:大陸德日式集中審理
二、集中化審理的框架設計
三、配套改革
第六章庭審構造論:民事庭審構造的域外圖景與中國路徑
第一節兩大法系民事訴訟構造論
一、大陸法系訴訟構造
二、英美法系訴訟構造
三、我國民事訴訟構造立法模式選擇
第二節我國民事庭審階段化構造再認識
一、我國庭審構造的問題與成因
二、蘇聯路徑之批判
三、去階段化:我國庭審構造改革路徑批判
四、保留階段化:我國庭審構造路徑的可能選擇
五、我國庭審構造階段化維持之原理及其順位重置
六、法庭辯論活性化與法庭調查高效化
第三編證據收集與事實認定程式
第七章舉證時限論:民事訴訟舉證時限制度的理論解析
第一節延續還是重建:新舊舉證時限制度之比較
一、新舊舉證時限制度的更迭
二、新舉證時限制度的基本要素解讀
第二節證據申請:當事人舉證之實質
一、證據申請的時間
二、證據申請的方式
第三節證據裁定:法官對證據申請之裁斷
一、證據申請的判斷
二、證據調查的裁定
第四節理論建言:民事訴訟舉證時限制度的再完善
一、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
二、明晰證據申請的撤回與放棄
三、規制其他攻擊防禦方法的適時提出
第八章訴訟資料論:訴訟資料提出失權制度之德日比較與啟示
第一節失權及其立法趣旨
第二節德日失權制度構成與評價
一、德國失權制度構成
二、日本失權制度構成
第三節我國訴訟資料提出制度的道路選擇
一、失權制度所面臨的正當性拷問
二、設立失權制度所應考量之因素
第九章已決事實效力論:預決力批判與事實性證明效展開
第一節已決事實預決效力論爭與溯源
一、理論上的爭議
二、預決力概念溯源
第二節已決事實預決力批判
一、存廢論
二、法定證明效批判
三、事實證明效概念的展開
第三節已決事實證明效的作用條件
一、前訴與後訴當事人雙方同一
二、前訴與後訴只有一方當事人同一
三、後訴的當事人都不是前訴當事人的時候
第四節已決事實證明效的作用方式
一、前訴判決書的證據能力
二、前訴判決對後訴具有影響力的範圍
三、證明效的直接作用方式:前訴判決書作為書證的證據力
四、證明效的間接作用方式:反證提出責任或證明責任轉換
第十章損害數額論:事實證明抑或法官裁量
——民事損害賠償數額認定的德日經驗
第一節德日立法上的損害額確定條款
一、《德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二、《日本民事訴訟法》第248條對德國法的繼受
第二節損害額確定條款的法律性質與適用要件
一、損害額確定條款的法律性質爭議
二、損害額確定條款的適用要件
第三節我國民事損害賠償額認定之建言
一、損害的性質致使當事人難以舉證損害額
二、法院裁量認定損害數額的基礎資料與方法

作者簡介

 段文波,1979年生於江蘇,1997年求學于山城,後成為民訴法學愛好者並以此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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