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鈞年1937年5月在香港出生,祖籍廣東番禺。1956年畢業於香港培正中學。1961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獲文學學士學位。1962年獲香港大學教育系教育文憑。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學先後任教師、文史課主任。1984年參與創辦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並擔任總幹事。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秘書長兼文化教育部部長。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12月當選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秘書長。1987年7月,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2000年榮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發的大紫荊勳章。
2013年2月2日,毛鈞年先生因病醫治無效在香港逝世,享年76歲。
基本介紹
個人履歷,個人榮譽,社會評價,逝世訊息,
個人履歷
1956年,畢業於香港培正中學。
1962年,獲香港大學教育系教育文憑。
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學先後任教師、文史課主任。
1984年,參與創辦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並擔任總幹事。
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秘書長兼文化教育部部長。
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同年12月當選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秘書長。
1987年7月,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
個人榮譽
2000年,榮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發的大紫荊勳章。
社會評價
毛鈞年對香港、對國家懷有深厚的感情,愛國愛港立場堅定,為基本法的誕生、為香港順利回歸祖國作出了重要貢獻。
毛鈞年病重期間和逝世後,中央有關領導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
逝世訊息
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香港知名愛國愛港人士、原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毛鈞年先生因病醫治無效,於2013年2月2日在香港逝世,享年7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