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國際私法學

比較國際私法學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興起的一個國際私法新理論觀點、體系和學說。主要內容是:拋棄國際私法學界中的國際法學派和國內法學派的主張,否定法律衝突是主權衝突,否定國際私法的任務是在解決主權衝突的觀點,而用對各國國際私法法規(國際私法典、衝突規範)進行比較研究,予以協調,重點放在尋找最妥當的準據法上。比較國際私法學在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上,對促進統一衝突規範的制訂,起了很大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比較國際私法學
  • 類型:法學術語
比利時王國憲法是1860年比利時獨立革命勝利後制定的憲法。1831年公布。制定後只進行過局部修改,是世界憲法史上壽命最長的憲法之一。全文除附則外,分領土及劃分;比利時國民及其權利;權力;財政;公共兵力;通則;憲法的修改;過渡條款等8編,總計i40條。是在立憲君主制度下實行自由主義和議會民主制的一個藍本,歐洲大陸資產階級憲法的典型。其主要內容是:規定比利時是立憲君主國,一切權力來自國民。實行三權分立的原則。行政權屬於國王。國王是國家元首,統帥陸、海、空三軍,宣戰、締結條約,任免大臣,頒布法律,有權同時或個別解散參眾兩院,可以命令停止兩議院會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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