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王國國徽是方形。在帶有利奧波勳章的方形圖案中有一個直立伸著紅舌頭的金色獅子。方形圖案後面有交叉的君主節杖,方形上方有一王冠。國徽下部的紅色帶子上寫著:“團結就是力量”。國旗由黑、黃、紅三個相等的垂直長方形構成。旗桿一邊的長方形為黑色,右邊為紅色,中間為黃色。黑色表示悼念在獨立戰爭中犧牲的英雄;黃色象徵國家的財富和豐收;紅色象徵愛國者的生命和熱血。
1830年比利時人民脫離荷蘭獲得獨立時,採用這面三色旗為國旗。獨立前布拉班、埃諾、弗蘭德三省人民曾採用黑、黃、紅三個平行長方形構成的旗幟作為革命的標誌。被採用為國旗時,橫置的三個長方形改為豎置。比利時王國為世襲君主立憲國家。國王乘坐的汽車懸掛王旗,王旗與國旗不同,為四方形,旗色近似咖啡色,旗中間有比利時國徽。旗地四角處各有一頂王冠和B字(國王博杜安名字的第一個字母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