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克邁爾

卡爾·馮·比克邁爾,1847年生於德國紐倫堡。德國著名刑法學家,後期古典學派代表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比克邁爾
  • 國籍:德國
  • 職業:法學家
  • 性別:男
1847年生於德國紐倫堡,家境寬裕,自幼聰慧,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下接受了啟蒙教育,並逐步嶄露頭角。1865年,比克邁爾進入德國著名的慕尼黑大學學習法律,此後又求學于海德堡大學、韋爾斯堡大學。大學畢業後,他曾經在司法機關從事過一段時間的實務工作,但在1870年獲得博士學位後,於1874年回到慕尼黑大學開始了從教生涯。除期間在羅斯托克大學短暫執教外,比克邁爾把研究生涯的絕大部分時間都貢獻給了母校慕尼黑大學。1877年,比克邁爾獲得了刑法學教授講席,並一直工作到了1912年。
比克邁爾鮮明地維護了傳統古典學派的理論主張,並在與刑法近代學派代表李斯特的長期論爭中逐步完善著自己的理論體系。他徹底地貫徹了基於自由意志論的報應刑論、因果關係論、共犯論和保全處分論。他主張刑法學不能脫離其應有的領域,而必須一如既往研究關於犯罪與刑罰之規定的體系建構和邏輯發展,並且從犯罪結果出發展開對刑法學問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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