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讀點法律常識: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那些事》是2018年8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維權幫。
基本介紹
- 書名:每天讀點法律常識: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那些事
- 作者:維權幫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9245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拋開晦澀的法律詞句,精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實例,使用淺顯的語言,闡釋人們生活和工作中常見的法律問題。無論是涉及終身的婚姻大事,還是關乎和諧幸福的家長里短;無論是關乎一生的衣食住行,還是終究逃不過的生老病死;無論是獲得利益的經濟往來,還是現有財產的保護與安置;無論是合法權益的侵犯與維護,還是訴訟上訪等權利的救濟,一切常見生活法律問題與解答盡在本書中……
作者簡介
“維權幫”是一個以大眾法律知識普及為己任的普法圖書策劃、編寫團隊,由律師以及高校的青年學者、教師組成。我們蒐集、整理尋常百姓常見、*實用的法律知識,用不失專業水準而又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現給讀者,希望藉此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及法律素養,助力於法治社會的建設。
圖書目錄
第一章 衣食住行法律常識——法律在生活中
一、購物
1.二手家電也有保修期嗎? 3
2.送貨上門的家具出現質量問題時,應找誰負責? 4
3.發現購買的產品是經過翻新的,應怎么處理? 5
4.家電在保修期內,商家能否因上門服務向顧客索要“上門服務費”? 5
5.展銷會上買到假貨該找誰? 6
6.顧客在超市遭人毆打,超市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7
7.網上購買的“正品”與實際不符,應怎樣處理? 8
8.網上購物,遲遲不到貨,怎么辦? 9
9.網上購物,收到時發現東西少了,該怎么處理? 10
10.從網上訂貨後,約定貨到付款,貨物送到後買方可以隨便拒收嗎? 11
11. 從網上訂貨後,約定貨到刷卡付款,能否因送貨人員稱不能刷卡而拒收貨物?
二、餐飲
1.顧客吃完飯向飯店索要發票時,老闆是否能夠拒絕? 13
2.飯菜里吃出了頭髮,該怎樣處理? 14
3.飯店服務員將顧客燙傷,誰來賠償? 15
4.顧客自帶酒水到飯店吃飯,商家能否對此收取開瓶服務費? 16
5.因劣質食品導致身體被吃壞,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17
6.買到過期食品,能否退貨? 18
7.國家是否有權對學校門外的小吃攤進行食品安全法規範? 19
8.烤鴨店使用“殭屍鴨肉”作為原料,會受到處罰嗎? 20
9.集體食物中毒,大家該如何起訴? 21
10.幫他人在網上出售食品,需要負責食品安全嗎? 22
11.在飯店吃飯吃壞肚子,應去哪裡投訴舉報? 23
三、出行
1.乘客在長途客車上丟失行李,誰應承擔賠償責任? 24
2.乘客能否因空調車不開空調而要求退票? 25
3. 乘客乘坐長途客車過程中突發疾病,因司乘人員未及時將其送往醫院救治造成死亡的,責任在誰? 26
4.乘客執意將胳膊伸向車窗外造成傷害,車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27
5.乘客有權因飛機晚點而要求更換班次或者退票嗎? 28
6.旅客住店時被保全毆打,賓館老闆是否承擔責任? 28
7.旅客未付房款離開,旅館阻止其離開是否構成侵權? 30
四、交通事故
1.乘坐計程車遭遇交通事故受損害,應當向誰索賠? 31
2.免費乘坐的客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乘客能否要求賠償? 32
3.司機開車撞人致死後逃逸的,是否要承擔全部責任? 33
4.交警能否因交通事故當事人故意毀滅證據而要求其承擔全部責任呢? 34
5. 交通事故是由於公路上堆放的垃圾造成的,道路管理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35
6.擅自駕駛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由誰承擔? 35
7.交通事故是由多輛車造成的,怎樣承擔責任? 37
8. 未變更保險手續但已經過戶的汽車,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 38
9.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能否就已經調解好的損害賠償爭議再起訴? 39
五、旅遊
1.旅行社可以強制遊客在旅遊中購物嗎? 40
2.旅行中遇“黑店”,怎樣維權? 41
3.實際中的“南京一日游”與廣告中不一樣,怎樣處理? 42
4.遊客在景點“被宰”,該怎樣維權? 43
5.導遊是否應當告知遊客關於民俗禁忌等事項? 43
6.遊客因一意孤行而受傷,有權要求景區管理者賠償嗎? 44
第二章 生老病死法律常識——有法伴一生
一、未成年人的權利
1.學生違反校規,學校對其進行罰款,合理嗎? 49
2.未成年人處分自己的財產時,父母有權干涉嗎? 50
3.剛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參加工作嗎? 50
4.未成年人能從事危險的工作嗎? 51
5.法律就沒有針對流浪兒童的救助措施嗎? 52
6.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的,是否能將其信息公開出來? 53
7.未成年人是否能成為房屋的主人? 54
二、死亡、失蹤與喪葬
1.丈夫已經失蹤5年了,妻子可以請求法院宣告丈夫死亡嗎? 55
2.男子失蹤後,其妻子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其父母還能宣告死亡嗎? 56
3.下落不明滿3年的,可以宣告失蹤嗎? 57
4.在什麼情況下,代管人能夠變賣失蹤人的財產呢? 57
5.失蹤十年後,可以直接宣告其死亡嗎? 58
6.農民可以在耕地上修建墳墓嗎? 59
7.在異地死亡的,其家人可以將遺體帶回老家安葬嗎? 60
三、遺產繼承
1.口頭遺囑有效嗎? 61
2.被他人脅迫所立的遺囑有效嗎? 62
3.非立遺囑人有權變更遺囑的內容嗎? 62
4.同居關係的男女雙方是否彼此享有遺產繼承權? 63
5.“私生子”就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了嗎? 64
6.主動贍養孤寡老人,是否有權繼承其遺產? 65
7.放棄繼承遺產的繼承人還用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嗎? 66
四、醫療事故 67
1.醫生誇大手術風險,導致患者抑鬱而死,醫院需要承擔責任嗎? 67
2.私人診所里醫生致人身體損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醫療事故訴訟嗎? 68
3. 打著醫院的名聲,在醫院附近開設專家門診,出現事故後,醫院是否應承擔責任? 69
4. 醫生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患者死亡的,能否要求醫院承擔賠償責任? 70
5. 術後養護不周,加之醫生開錯藥,導致傷口感染,醫院應如何承擔責任? 71
6.醫療事故發生後,醫患雙方可以私了嗎? 72
7.醫療事故發生後,患者可以提出哪些損害賠償? 73
8.患者家屬將患者屍體停放在醫院門口以維權的做法,合適嗎? 74
五、社會救助
1.低保待遇可以一直享受嗎? 75
2.沒錢治療重病,該怎么辦呢? 76
3.租房補助包含在住房救助待遇里嗎? 77
4.能得到教育救助的人有哪些? 78
5.政府的就業救助措施僅僅是給補助而已嗎? 79
6.15歲的小孩可以享受特困人員供養待遇嗎? 79
7.家中突發交通事故,能否得到臨時救助? 80
8.申請人不知道去哪裡申請社會救助時,可以直接找政府嗎? 81
9.對於騙取社會救助的人,法律會給予什麼樣的懲罰? 82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律常識——依法安家更和諧
一、結婚
1.母逼“我”嫁給不願嫁的人,我該怎么辦? 87
2.多大年齡才能結婚? 88
3.已經結了婚又結一次的人構成犯罪嗎? 89
4.復婚還需要到民政局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嗎? 90
二、離婚
1.夫妻分居已滿2年,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91
2.丈夫能在妻子懷孕的時候提出離婚嗎? 92
3.丈夫發現妻子有外遇並且懷孕,還能提出離婚嗎? 92
4.在離婚訴訟中,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93
5.妻子發現丈夫包養情婦後,可以既要求離婚又要求賠償嗎? 95
6.起訴離婚後又反悔了,還能撤訴嗎? 96
7. 妻子在丈夫要求下做了“全職太太”,離婚後可以要求丈夫給予經濟補償嗎? 97
8.協定離婚後又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會支持嗎? 97
三、夫妻財產關係
1.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前財產的歸屬嗎? 98
2.妻子有義務替丈夫還債嗎? 99
3.夫妻一方私自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另一方有權要回嗎? 100
4.丈夫得到的賠償可以算在夫妻共有財產里嗎? 102
5.娘家陪嫁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02
6. 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且該房為婚後一方父母為其子女購買的,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03
四、婚姻的無效與可撤銷
1.“我”是被對方威脅才與其結婚的,可以反悔嗎? 104
2.弟弟有權代替姐姐申請撤銷婚姻嗎? 105
3.符合條件決定申請撤銷婚姻的,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106
4.結婚只舉行儀式不辦理登記,可以嗎? 107
5.已婚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婚姻關係有效嗎? 108
6.父母有權代替兒女申請婚姻無效嗎? 108
五、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
1.妻子有權拒絕生孩子嗎? 109
2. 妻子經常遭到丈夫虐待,可以既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又要求損害賠償嗎? 110
3.丈夫與他人同居,妻子該如何保護自己? 111
4.丈夫在勞動過程中致殘,妻子是否應該一直照顧? 112
5.男女以夫妻名義同居但沒有登記結婚,他們能繼承彼此的遺產嗎? 113
六、撫養
1. 10周歲的孩子在學校將人打傷,責任由誰承擔? 114
2.“私生子”能夠要求自己的親生父母養育他嗎? 115
3.父母一般應按照什麼標準給付子女撫養費? 116
4.祖父應當撫養自己的孫子女嗎? 116
5.夫妻離婚後,法院會把孩子判給誰撫養呢? 117
6.離婚後,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難道就可以不管不問了嗎? 118
7.爺爺看到孫子經常遭受家庭暴力時,該怎么辦? 119
七、贍養
1.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奶奶嗎? 120
2.兒子為結婚迫使父母搬走,其行為是否違法? 121
3.贍養老人只需要付給足夠的錢就可以了嗎? 121
4.父母患病在床,兒女卻不管不問,屬於違法嗎? 122
5.子女可以將父母分開贍養嗎? 123
6.老年人想結婚,子女有權干涉嗎? 124
八、收養
1.什麼樣的孩子才能被收養? 124
2.被收養的孩子,長大後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125
3.孩子被收養後,與生父母還有法律上的關係嗎? 126
4.孩子被收養後,送養雙方是否有保守收養秘密的責任? 127
5.撫養親友的子女,算收養嗎? 127
6.養子女成年後,養父母還有權解除收養關係嗎? 128
7.養子女遭到養父母虐待時,鄰居能給予怎樣的幫助? 129
第四章 勞動就業法律常識——法律保障勞動權益
一、勞動契約
1.新員工入職後,應在什麼時候簽訂勞動契約? 133
2.用人單位可以向新員工收取入職培訓費嗎? 134
3.公司與員工口頭約定勞動契約,可以嗎? 134
4.員工因工傷無法繼續勝任工作,公司能否以此為由將其解僱? 135
5.公司單方面減少員工勞動報酬時,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契約嗎? 136
6.員工利用上班時間經常網聊,公司有權解聘嗎? 137
7.兼職工作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嗎? 138
8.用人單位能隨便調換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嗎? 139
9.員工在試用期內因故請假,試用期就要重新計算嗎? 140
10.在試用期內可以說不乾就不幹嗎? 141
二、工資
1.用人單位能否將貼補的一伙食費計入工資中? 141
2.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底薪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合法嗎? 143
3.公司能否因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出庭作證而扣除其工資? 143
4.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給勞動者報酬,這合理嗎? 144
三、工作時間
1.兼職每天工作五小時,合理嗎? 145
2.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契約中約定延長工作時間嗎? 146
3.二婚是否還有婚假? 147
4.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上是否有時間限制呢? 148
5.用人單位可以強迫勞動者每天都加班嗎? 149
四、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 150
1.員工在未通過安全培訓的情況下可以直接上崗工作嗎? 150
2.員工能否因自己經驗豐富而不接受新公司的培訓? 151
3.員工是否有權了解自己工作環境的危險程度? 152
4.從事危險性工作的人員必須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嗎? 153
5.在面臨危險的緊急情況下撤離工作崗位,事後被扣獎金,合法嗎? 153
6.勞動者發現安全隱患時,應該向領導報告嗎? 154
五、女職工與未成年工保護
1.女員工懷孕期間,公司能夠將其辭退嗎? 155
2.女員工正處於經期時,可以向單位提出特殊照顧嗎? 156
3.女職工會因結婚而被公司辭退嗎? 157
4.用人單位有權扣除哺乳期內女職工的工資和獎金嗎? 158
5.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嚴重違反規定時,公司能夠將其辭退嗎? 159
6.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招用童工不違法? 160
7.用人單位安排未成年人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合法嗎? 161
六、工傷
1.未簽訂勞動契約,還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162
2.不是上下班必經路線遭到意外而受傷,就不能認定為工傷嗎? 163
3.工作期間乾私活受傷,能得到工傷賠償嗎? 164
4.職工在外出學習的休息期間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165
5.醫院治療未結束,工傷認定就不能進行了嗎? 166
6.職工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167
7.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人可以是工傷職工的父母嗎? 168
8.工傷保險待遇的具體內容都有哪些? 169
9. 勞動者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時,入職前是否必須接受職業健康檢查? 170
10.職業病病人還能提出在工傷保險待遇之外的其他賠償嗎? 171
七、職工社保與企業年金
1.職工個人還用交納工傷保險費嗎? 172
2.已經喪失了勞動力的勞動者能否提前領取養老保險金? 173
3.職工意外死亡的,其養老保險金可以由家人領取嗎? 174
4.勞動者退休後,還需要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嗎? 175
5.住房公積金是否有利息? 176
6.未繳滿15年養老保險的,若想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該怎么辦? 177
7.公司一直未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過後還能補繳嗎? 178
8.職員因違反公司規定而失業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178
9.失業保險待遇與醫療保險待遇可以同時享受嗎? 179
10.能否因家庭生活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180
11.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女職工,能否用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醫療費? 181
八、勞動爭議 182
1.勞動者被違法扣罰工資時,該如何維權? 182
2.當事人已經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是否還能自行和解? 183
3.契約未到期員工就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是否應當給予賠償? 184
4.勞動仲裁應當怎樣申請? 185
5.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186
6.勞動爭議包括員工與公司領導之間的矛盾嗎? 187
第五章 人身保護法律常識——法律保障人身權益
一、身體安全 191
1.多人玩鬧時無意致他人受傷,責任由誰承擔? 191
2.路人被道路堆積的石頭絆倒受傷,應當向誰主張賠償責任? 192
3.兩個小商販因逃避城管而同時撞傷路人,責任由誰承擔? 193
4.男方因女方提出分手而將其毀容,女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費嗎? 193
5.為制止正在發病的精神病人打人而受傷,損失由誰承擔? 194
6.因勸架而受傷,應找誰賠償損失? 195
7.喝醉酒後致他人受傷的,責任由誰承擔? 196
8.免費幫人幹活致人受傷,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197
9.被小狗咬傷,應找誰賠償? 198
10.小貓受到驚嚇後將人抓傷,受害人應找誰賠償? 199
11.被擺放在路邊的貨架砸傷,應找誰賠償? 200
12.公路施工致行人在夜間走路時摔傷,應由誰進行賠償? 201
13.意外跌入捷運站台而受傷,可以要求捷運管理部門賠償嗎? 201
14.正在安裝的戶外廣告牌將路人砸傷,由誰承擔責任? 202
15. 侵權人與被侵權人之間可以簽訂賠償協定嗎?如果簽訂該協定又是否有效呢? 203
16.司機因避讓小狗而撞傷他人,屬於緊急避險嗎?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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