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儀禮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原侍儀司而置,設使一人,副三人,承奉二人,序班十六人,九關通事使一人,副六人。十三年改使為司正,左、右司副各一人,序班增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設司儀四人。二十二年增設左、右司丞四人。三十年改鴻臚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