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反舌鳥

殺死一隻反舌鳥

《殺死一隻反舌鳥》(To Kill a Mockingbird),舊稱《殺死一隻知更鳥》,台譯《梅岡城故事》,是美國作家哈珀·李於1960年發行的小說,榮獲當年度普立茲獎。此書剛出版便獲得極大成功,並成為美國現代文學的經典。小說的劇情與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對其家人與鄰居的觀察,以及一起發生在作者10歲時(1936年)故鄉附近的一起事件。

這是南方哥德小說與教育小說,主題涉及種族歧視與濫判無辜。學者指出哈潑·李著墨於階級、勇氣、同理心,以及美國南部諸州性別角色議題。在英語系國家,《殺死一隻反舌鳥》常被納入學校教材中,傳遞寬恕和反偏見的信息。《殺死一隻反舌鳥》也因其種族歧視性語言而被列為文學挑戰性書目。

基本介紹

  • 書名:殺死一隻反舌鳥
  • 又名殺死一隻知更鳥
  • 作者哈珀·李
  • 原版名稱:To Kill a Mockingbird
  • 譯者:高紅梅
  • ISBN:9787544702065
  • 類別:文學挑戰性書目
  • 頁數:332
  • 定價:25.00
  •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2-1
  • 裝幀:平裝
內容梗概,主要角色,作品主題,點評鑑賞,社會評論與挑戰,成就及影響,作者簡介,

內容梗概

這個成長的故事由珍·路易斯·“斯各特”·芬奇講述,語言風格在開始時十分兒童化、幽默、懷舊、天真,但隨著情節的發展,逐漸變得晦暗、預兆性和批判社會性。小說多次運用到哥德式細節描寫。故事背景發生在1933年至1935年的大蕭條時期。斯各特的父親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是美國南部阿拉巴馬州Alabama)的小鎮梅康鎮(Maycomb)里一名受過高等教育的律師。主人公和她哥哥傑姆(Jem)目睹了他們的父親為黑人湯姆·魯濱遜(Tom Robinson)辯護的過程,在這個種族主義的社區里,湯姆被誣告強姦了一個白人女孩。
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Capote)是李幼時的鄰居和終身的朋友,據說他便是這部暢銷書中迪爾(Dill)的原型。卡波特經常暗示說李這本書相當大一部分是他寫的,也有人說整本書都有他的影響,而且至少有一個人-哈潑出版社(Harper's)的編輯佩爾·卡金·貝爾(Pearl Kazin Bell)相信他的說法是真的。
這個故事探討了各種不同形式的偏見,也探討了關於童年和成熟的過程。因為故事由一個孩子(Scout)的角度來講述,作者可以在講述事情時不帶有明顯的個人意見,把它們留給讀者去理解和作出結論。但是,很明顯作者堅信書中角色帶有偏見的那些行為是錯誤的,儘管大多數人以及掌權者都認同這些行為。
這本書的名字來自阿提克斯給用氣槍打鳥的孩子們的忠告:“鶼鳥(bluejays)你們盡可以打,但是要記住,殺死反舌鳥(mockingbird,但在許多中文媒體中被誤稱為知更鳥)則是一種罪過。”鶼鳥是北美很常見的一種鳥,通常被認為是殘忍的害鳥,而反舌鳥則只是用“它們的心唱歌給我們聽”。從比喻的意義上說,書中的幾個角色可以被看成是反舌鳥,並沒有做過任何壞事卻被人攻擊。反舌鳥代表著純潔無辜的人,當你殺死它的時候,就好像在殺死無辜的人。

主要角色

  • 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
斯各特和傑姆的父親,律師。出身於中產世家,年輕時是神射手,髮妻已逝。他有不少幽默感,並且將強烈的道德正義感成功地灌輸給下一代。他是梅康鎮裡為數不多的堅持與致力於種族平等的居民之一。在湯姆·魯濱遜被指控強姦了一名白人女子後,他毅然為其辯護。因此,他的家庭成為鎮上居民發泄憤怒的對象。他具有堅定的信念與睿智,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他在小說中是道義的化身。
  • 簡·路易斯·“斯各特”·芬奇(Jean Louise "Scout" Finch)
小說的敘述者。她是一個很男子氣的女孩,十分聰明。她的內心始終相信小鎮的居民是善良的。儘管後來湯姆·魯濱遜案的審判出現仇恨與偏見,對她的信念是個考驗。但最終,她能以更成熟的眼光去發現和欣賞他人的善良,又不忽視其罪惡。
  • 傑洛米·阿提克斯·“傑姆”·芬奇(Jeremy Atticus "Jem" Finch)
斯各特的哥哥。童年時作為典型的美國男孩,經常與妹妹玩耍。他勇敢、善良、有正義感和同情心。儘管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不大願意常和妹妹一起,但在整部小說中,他都是妹妹的最好朋友和保護者(後來他還為保護妹妹導致一隻手殘廢)。他在小說中逐漸成長為青年。而湯姆·魯濱遜案的審判對他的信念有近乎毀滅性的打擊。
  • 阿瑟·“布”·拉德力(Arthur "Boo" Radley)
象徵無辜的受害者,也是小說中最重要的“反舌鳥”。他足不出戶。傑姆和斯各特童年時都把他看成恐怖的代名詞。但他常為孩子們留下一些陳舊的小禮物,並且在傑姆和斯各特被襲擊時拯救了他們。他十分善良。他象徵了人類的罪惡對公義與善良造成威脅。
  • 湯姆·魯濱遜(Tom Robinson)
一個在種植園工作的誠實黑人。他被誣陷強姦了白人女孩梅薏拉·尤厄爾。最終在逃跑中被射殺。他也是一隻“反舌鳥”——什麼壞事都沒做,只是“用它們的心唱歌給我們聽”。他象徵了無辜會被罪惡吞噬。
  • 鮑伯·尤厄爾(Bob Ewell)
他是鎮上最貧窮的白人之一,同時也是個酒鬼。他誣陷湯姆·魯濱遜強姦他女兒梅薏拉。後來還無恥地威脅和傷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人。他代表的美國南方黑暗、無知、種族仇恨的一面。
  • 卡布妮亞(Calpurnia)
她是芬奇家的僕人,雖然身為黑人女性,但她有受過教育,並且不像一般黑人僕人一樣溺愛斯各特與傑姆。很受到芬奇的敬重。
  • 查理斯·巴克·“迪爾”·哈里斯(Charles Baker "Dill" Harris)
是斯各特和傑姆的兒兒時玩伴,與斯各特相約為未婚夫妻。他與斯各特和傑洛米最常玩的遊戲便是“想辦辦法讓布·拉德利出家門”。

作品主題

  • 人生的善惡問題
  • 善良與罪惡並存,因而應該欣賞他人美德並以同情態度從他人的視角看待生活來理解他人的罪惡。
  • 罪惡威脅著無辜者。
  • 同情與理解在良知發展中的作用。
  • 兒童與知識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教育他們具同情和理解之心,而同情和理解的方式是教育的最佳途徑。
  • 種族歧視與社會等級的虛偽。
  • 從童年向成年的過渡問題。人活著不泯滅良知而又不喪失希望、不憤世嫉俗是可能的。

點評鑑賞

雖然編輯警告稱故事的銷路可能不好,但小說依然迅速走紅,而李也隨之成名。小說一版再版,被Book of the Month Club收錄,並被轉載在《讀者文摘》合訂版上。
對小說一開始的評價各有千秋。《紐約客》評論其為“嫻熟的、直白的、天才的”,《大西洋月刊》將其列為“愉快的、容易的讀物”,但認為“六歲大的女孩兒能寫得像個受過良好教育的成年人”——不太可能。《時代周刊》1960年評論認為小說“就一位小姑娘和南方生活教育了讀者許多驚人的實用真理”,並稱斯各特·芬奇是“在卡森·麥克盧瑟(Carson McCullers)的弗蘭克結婚後最受人注目的孩子了。”《芝加哥周日》注意到小說對事件敘述態度的公正,寫道“這不可能是一部社會學小說。它沒有什麼因果……《殺死一隻反舌鳥》是一部國家級的當代名著。
小說出版一年後,被翻譯成10種語言;如今,小說已經賣出三千萬本,被翻譯為40多種語言。《殺死一隻反舌鳥》從未停止印刷,並成為學校的必讀。2008年的調查顯示小說在美國9-12年級的閱讀頻率最高。1991年Book of the Month Club和國會圖書館中心的調查顯示《殺死一隻反舌鳥》在“最常被引述”的圖書榜上僅次於《聖經》。
小說出版的50周年時受到了盛讚,這也反應了它的影響力。《芝加哥論壇報》的埃里克·佐恩(Eric Zorn)讚揚李的“語言豐富”,但中心教訓是“勇氣不總是華麗、不總是充分、但卻總是時尚的。”簡·蘇里文(Jane Sullivan)在《悉尼先驅晨報》上對此表示認同,稱小說“依然能喚起新鮮的、可畏的義憤”,因它探究了道德,一個剛過時的話題。芝馬曼達·恩戈齊·阿迪奇(Chimamanda Ngozi Adichie)在《衛報》上寫道李,一位罕見的美國作家,“用激進的墨水書寫,種族主義及其基礎被毫無保留地被質疑了”,並將其與威廉·福克納做了對比,後者認為種族主義是必然的。文學評論家羅斯瑪麗·戈林(Rosemary Goring)在蘇格蘭的《先驅報》上將李與簡·奧斯丁做了對比,稱小說主題的中心是“道德是否值得捍衛,甚至是冒著被辱罵的危險”被優雅地探討了。

社會評論與挑戰

早自1963年起,《殺死一隻反舌鳥》在作為學校教科書一事上就是爭議的焦點。小說中的種族侮辱、褻瀆語言、對強姦的直言不諱讓一些人挑戰它在課堂或圖書館的地位。美國圖書館協會報告稱《殺死一隻反舌鳥》在2000-2009年間被列在百大最具挑戰性書目榜的第21位上。
小說於1966年在維吉尼亞漢諾瓦被第一次挑戰:一位家長抗議書中的強姦案件,稱這樣的寫作手法不道德。詹森引述了一些當地的新聞,其中有捧腹的、有激憤的;這些文字的最大抱怨在於強姦案件中梅薏拉·尤厄爾引誘湯姆·魯濱遜的描述。在聽到教務當局要對圖書進行聽證之時,哈潑·李花了$10,在《里奇蒙新聞領袖報》上建議小說應成為“漢諾瓦郡教務對入學要求的一個選擇”而已。1968年,美國教育協會將小說列在受到私立機構申訴最多的書籍榜上,排名第二,僅次於《小黑人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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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小說成功推動了20世紀60年代的民權運動,“它及時的幫助了南方以及整個國家,把握了種族間的緊張關係,加速了民權運動。”小說的出版與民權運動有緊密的聯繫,以至於許多研究及對哈潑·李傳記都對此有所描述,雖然事實上作者並沒有直接參與其中。民權運動領袖安德魯·楊(Andrew Young)稱:小說的功效之一在於它“在混亂與迷惑之中點燃了希望,使用了種族詞語來揭露了現實。”楊認為小說展示了人們可以超越他們歧見的可能性,是“一種文明的作為”。阿拉巴馬作家馬克·奇爾德里斯(Mark Childress)將它與《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影響做了對比,後者因引發美國內戰而出名。他稱“小說使得南方白人理解了他們成長中的種族主義並找到了另一條出路。南方的大多數白人都是好人,小說的確幫助他們理解了體制上的錯誤在哪,這是任何條約也做不到的,因為它是時尚藝術,因為它從一個小孩子的觀點出發。”
伯明罕民權運動歷史學家,普利茲獎得主黛安娜·麥克沃特(Diane McWhorter)稱《殺死一隻反舌鳥》譴責了種族主義而不是種族主義者,又稱南方的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會面對殘酷的現實與不公,都會經歷種族認知失調。這種感受導致他們質疑成長過程中的信仰,而許多孩子的所作所為和小說中的一樣。麥克沃特論道李時,稱“……在20世紀50年代末期,一位南方白人能寫出這樣的作品,實屬罕見。從本質上來講它是一種抗議。”作家詹姆斯·麥克布萊德(James McBride)稱李寫得十分漂亮,但並沒有讚賞她的勇氣:“我認為如果把哈潑李當做勇氣就是寬恕自己的種族主義……她設立了這些問題該如何討論的標準,但在很多地方上我認為道德的標準被降低了。這就是悲慘的地方。我們需要一千個阿提克斯·芬奇。”不過,麥克布萊德在感情上對小說做了辯護,稱李的故事是“誠實的,正直的”。

成就及影響

獲1961年普利茲獎
美國圖書館借閱率最高的書,英國青少年最喜愛的小說之一
美國中學推薦課外讀物
由小說改編的電影獲第25屆奧斯卡三項大獎
美國電影協會評選的“100名銀幕英雄與惡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師名列英雄第一位

作者簡介

哈珀·李(1926-2016 ),生於美國阿拉巴馬州,曾被授予普利茲獎及其他眾多文學獎項。她與杜魯門·卡波特是幼年的鄰居和一生的朋友。《殺死一隻反舌鳥》是她唯一的長篇小說,據說是以卡波特為原型之一創作的,現已成為公認的美國文學經典。此後,她一直隱居在家鄉阿拉巴馬的小鎮上,拒絕各種採訪,過著平靜的生活。有人問她為什麼不在盛名之下接著寫作,她回答:“有過這樣一次,還有什麼可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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