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甲骨五期說,甲骨學家董作賓以“貞人”、“稱謂”、“字形”和“書體”等十項標準建立的殷墟甲骨文分期、斷代體系。1933年,董作賓在殷墟科學考古發掘所獲材料的基礎上,發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將殷墟甲骨文劃分為五期:第一期武丁及其以前,第二期祖庚、祖甲,第三期廩辛、康丁,第四期武乙、文丁,第五期帝乙、帝辛。五期說的提出促成了甲骨學學科體系的建立。此後,董作賓一直力圖修訂、完善五期說,指出:1933年的甲骨文斷代標準是以“貞人”為主幹,後來體會到曆法、字形、祀典、事類也是很重要的;五期只是約略的分法,還較粗疏;第一期不能只限於武丁,還應包括祖庚;原定第二期內祖庚時的卜辭更接近於武丁時的風格;從前混入第一期的卜辭應屬第四期;第四期的劃分複雜困難,遠在第一、二、三、五期之上。儘管如此,五期說仍在甲骨學史上具有深遠影響,仍有學者採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殷墟甲骨五期說
- 類別:文物考古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