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西周散文文體研究》是出版2016年科學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梅軍。
基本介紹
- 書名:殷商西周散文文體研究
- 作者:梅軍
- ISBN:978-7-03-047856-6
- 類別:學術專著/文學研究
- 頁數:480
- 定價:192.00元
-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裝幀:圓脊布面精裝
- 開本:787×1092 1/16
- 印刷時間:2016年3月第一次印刷
- 印張:30
- 字數:720 000
- 責任編輯:王洪秀
- 排版字型:繁體五號橫排
- 冊數:全一冊
- CIP數據核字:(2016)第053379號
- 圖書館分類號:I207.62
前言,目錄,作者簡介,
前言
本書對我國古代散文文體作源頭性的考察和研究,以出土文獻(甲骨刻辭、銅器銘文)和傳世文獻(今文《尚書》、《周易》、《逸周書》)中屬於殷商西周時期的作品為基本文本,系統地探討了殷商西周時期散文文體的發展演變軌跡。
本書分為兩編,共八章。根據殷商西周時期散文文體發展的歷史狀況,從巨觀上將其劃為兩個階段,認為殷商是我國古代散文文體的萌芽時期,西周是我國古代散文文體的成長時期。本書上編(第一至三章)是對殷商時期散文文體的研究,研究對象包括殷墟甲骨刻辭、殷商銅器銘文、今文《尚書·商書》;下編(第四至八章)是對西周時期散文文體的研究,研究對象包括西周甲骨刻辭、西周銅器銘文、《周易》卦爻辭、今文《尚書·周書》及《逸周書》中屬於西周時期的作品。
本書重點探討文本在發生學意義上的文體屬性,在對具體文本進行系統梳理和考察的基礎上,採用以功能為標準的分類原則,將殷商西周時期的散文分為“占”“告(誥)”“命”“卜”“表”“記”“約”“典”“訓”“誓”“論”十一種文體。分述如下:
一、占。指記錄視卜兆斷吉凶之事的文辭。這種文體用於占卜場合,見於殷墟甲骨刻辭和西周甲骨刻辭。殷商時期的“占”文套用頻繁,內容豐富,歷時較長,使用者主要是殷王,少數為大臣。至西周早期,“占”文使用明顯減少。
二、告(誥)。指記錄君臣告祭神祖、君王告誡臣屬、臣屬告誡君王、臣屬稟告君王、臣屬相互告諭、臣屬告知晚輩等內容的文辭。這種文體見於殷墟甲骨刻辭、西周銅器銘文、今文《尚書·商書》、《周書》以及《逸周書》中屬於西周時期的作品。其中西周銅器銘文中載錄周王告祭先王的“告”文雖僅見二例,但其文字淵奧宏朗,語多用韻,表明至遲在西周晚期,有關告祭先祖之類的“告”文已臻於成熟。而殷墟甲骨刻辭中的王告臣屬之“告(誥)”,實已接近於後世之“誥”,可見後世之“誥”體至遲已於殷商時期發其端倪。今文《尚書·周書》中的“周初八誥”,則標誌著“誥”體散文在西周早期已經發展成熟。記錄臣屬稟告君王的“告”文,其內容及體制較記錄君臣告祭神祖的“告”文更為豐富靈活,可看作後世之上行公文在萌芽時期的產物。
三、命。指記錄上對下發號施命的文辭。這種文體見於殷墟甲骨刻辭、西周甲骨刻辭、西周銅器銘文以及今文《尚書·周書》、《逸周書》中屬於西周時期的作品。總的來看,“命”文用於朝政場合,經由殷商、西周的長期套用,至西周晚期已經發展得很成熟了。
四、卜。殷墟甲骨刻辭中的“卜”文,指不能歸入“占”“告”“命”的卜辭。其數量龐大,內容十分豐富。本書著重探討了其中較具代表性的、歷時較長的五種內容,即祭祀、巡行、田獵、征伐、卜旬中的部分卜辭,以見出殷墟甲骨刻辭“卜”文的體制特徵與流變過程。《周易》卦爻辭中的“卜”文,指或載錄事物、必著以判斷吉凶之語的卦爻辭,其性質與甲骨卜辭相類。
五、表。指殷墟甲骨刻辭中載錄“乾支表”“商王世系表”“貴族世系表”的記事刻辭。較同時期的其它文體而言,殷墟甲骨刻辭中的“表”文結構相對簡單,使用範圍過於狹小。隨著殷商王朝的滅亡,這種文體也就消失了。
六、記。指載錄記事言辭之文。這種文體在殷墟甲骨刻辭中已出現,經由殷商西周時期的長期使用和發展,漸趨成熟,並為後世的敘事文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七、約。指載錄內容與法律文書相關的文辭。這種文體見於西周中、晚期銅器銘文。按其所反映主要內容的不同,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治地之約;(二)治民之約;(三)治律之約。
八、典。指載錄君臣言辭可作為後世治國法典之文。這種文體見於今文《尚書·周書》,現存兩篇,即《洪範》和《呂刑》。前者具體論述了統治國家的大政方針,被視為帝王之術,自西漢以後,受到歷代封建帝王的推崇;後者提出了刑法的具體內容與實施原則,記載了西周時期的刑法制度,是迄今所見我國古代最早而又較為系統的法典。
九、訓。指記錄訓導言辭之文。今文《尚書·商書》中的“訓”文現存一篇,即《高宗肜日》。此文記錄殷王祖庚肜祭武丁時,祖己訓導祖庚的言辭。另有一例見於西周早期銅器銘文,即《叔<走雚>父卣》。此文記錄叔<走雚>父對焂進行訓導的言辭,出自肺腑,情意深遠。
十、誓。指載錄戰爭誓辭之文。今文《尚書·商書》中的“誓”文現存一篇,即《湯誓》,為湯伐桀滅夏的出征誓師辭。今文《尚書·周書》中屬於西周時期的“誓”文現存兩篇,即《牧誓》、《費誓》。前者是周武王在牧野與商紂王的軍隊進行決戰之前的誓師辭,後者是周公之子伯禽率師討伐淮夷、徐戎叛軍之前,在費地對出征將士所作的誓師辭。
十一、論。指載錄議論言辭之文。這種文體見於《周易》卦爻辭。按是否記有斷辭,可分為載錄斷辭、不載錄斷辭兩類。前者數量較少,所記斷辭有的位於議論之辭的中間,有的位於議論之辭的首尾。後者數量相對較多,言辭簡短,雖無“論”之名,卻有“論”之實,開啟了後世“論”體散文的先河。
目錄
前 言 i
凡 例 iii
緒 論 1
一、本課題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1
二、國內外關於本課題研究的歷史、現狀及發展趨勢 2
三、本書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及重點與難點 2
上編 古代散文文體的萌芽時期—殷商
第一章 殷墟甲骨刻辭 7
第一節 槪述 7
一、文字考釋 7
二、分期斷代 11
三、辨偽綴合 18
四、文例語法 21
五、內容體類 25
第二節 占 30
一、載錄“某占曰”云云的“占”文 30
(一)“王占曰”之文 31
1. 祭祀 32
2. 氣象 33
3. 農業 34
4. 生育 35
5. 疾病 36
6. 貢納 36
7. 取獲 37
8. 田獵 39
9. 征伐 41
10. 卜旬 44
11. 其他 48
(二)“臣占曰”之文 50
1. 祭祀 51
2. 氣象 51
3. 田獵 52
4. 其他 53
二、載錄“某曰”云云的“占”文 56
三、載錄“曰”云云的“占”文 59
第三節 告 61
一、載錄王告神祖的“告”文 61
(一)直行告祭禮於神祖而不說明內容的“告”文 62
(二)行告祭禮於神祖且說明具體內容的“告”文 63
1. 告秋 63
2. 告日 64
3. 告疾 64
4. 告方 65
5. 告執 65
二、載錄臣屬告王的“告”文 66
1. 告伐 67
2. 告麥 68
3. 告獵 69
三、載錄王告臣屬的“告(誥)”文 70
第四節 命 74
一、令74
1. 令祭 75
2. 令奠 76
3. 令往 76
4. 令取 77
5. 令省廩 77
6. 令壅田 78
7. 令獵 78
8. 令伐御 78
二、乎 81
1. 乎祭 82
2. 乎往 83
3. 乎取 84
4. 乎獵 84
5. 乎伐御 84
三、使86
第五節 卜 88
一、與祭祀有關的“卜”文—以侑祭刻辭為例 88
二、與巡行有關的“卜”文—以“王步”刻辭為例 94
三、與田獵有關的“卜”文 98
四、與征伐有關的“卜”文 105
五、與卜旬有關的“卜”文 109
第六節 表 116
一、乾支表 116
二、商王世系表 121
三、貴族世系表 126
第七節 記 129
一、與卜事有關的“記”文 129
(一)載錄卜用甲骨之來源的“記”文 129
1. 載錄卜用龜甲之來源的“記”文 129
2. 載錄卜用牛胛骨之來源的“記”文 132
(二)載錄卜用甲骨之祭祀的“記”文 136
(三)兼錄卜用甲骨之來源與祭祀的“記”文 139
二、與卜事無關的“記”文 140
(一)刻於卜用甲骨而與卜事無關的“記”文 140
(二)刻於非卜用甲骨而與卜事無關的“記”文 142
第二章 殷商銅器銘文 146
第一節 槪述 146
一、銅器分期斷代 146
二、銘文內容體類 150
第二節 記 153
一、非記事性質的“記”文 153
(一)載錄作器者名的“記”文 153
1. 記單一族氏名 153
2. 記複合族氏名 154
(二)載錄作器對象名的“記”文 156
(三)兼錄作器者名、作器對象名的“記”文 159
1. 作器對象為作器者之祖父母輩 159
2. 作器對象為作器者之父母輩 159
3. 作器對象為祖、父輩並舉,或父、母輩並舉,或父、兄輩並舉者 161
(四)載錄作器名稱、用途、存放位置的“記”文 161
二、記事性質的“記”文 162
(一)載錄作器之事的“記”文 162
1. 為祖父母輩作器 163
2. 為父母輩作器 163
3. 為兄輩作器 164
(二)兼錄賞賜、作器之事的“記”文 165
1. 記“王賞+作器” 165
(1)殷王賞賜+為祖輩作器 166
(2)殷王賞賜+為父母輩作器 166
2. 記“臣賞+作器” 168
(1)大臣賞賜+為祖輩作器 168
(2)大臣賞賜+為父輩作器 168
(3)大臣賞賜+為其他人作器 169
(三)與祭祀有關的“記”文 169
(四)與巡行有關的“記”文 171
(五)與宴饗、田獵、征伐有關的“記”文 171
第三章 今文《尚書·商書》 173
第一節 槪述 173
一、《尚書》釋名 173
二、《尚書》傳本源流 175
三、《尚書》篇目演變 180
四、今文《尚書商書》體類 183
第二節 告(誥) 184
一、載錄王告臣屬的“誥”文 184
二、載錄臣屬告王的“告”文 186
三、載錄臣屬互告的“告”文 187
第三節 訓 189
第四節 誓 190
下編 古代散文文體的成長時期—西周
第四章 西周甲骨刻辭 193
第一節 槪述 193
一、發現認知 193
二、族屬來源 198
三、分期斷代 201
四、行款文例 204
五、內容體類 205
第二節 占 207
一、載錄“𠧙曰”云云的“占”文 207
二、載錄“曰”云云的“占”文 208
第三節 命 210
第四節 卜 211
一、祭祀 211
二、月象 212
三、田獵 212
四、疾病 212
五、其他 213
第五節 記 214
一、與卜事有關的“記”文 214
(一)載錄卜用甲骨之來源的“記”文 214
(二)載錄卜用甲骨之整治的“記”文 214
二、與卜事無關的“記”文 215
1. 祭祀 215
2. 出入 215
3. 田獵 216
4. 役事 216
5. 征伐 216
6. 地名、人名(或族名)、職官名 217
7. 筮數 218
第五章 《周易》卦爻辭 220
第一節 槪述 220
一、釋名性質 220
二、作年作者 222
三、內容體類 229
第二節 卜 232
一、不載錄事物的“卜”文 232
二、載錄事物的“卜”文 233
1. 祭祀 233
2. 出行 234
3. 征伐 236
4. 政事 238
5. 刑訟 239
6. 飲食 239
7. 田獵 240
8. 氣象 240
9. 畜牧 241
10. 疾病 242
11. 婚姻家庭 242
12. 日常生活 245
13. 道德修養 246
14. 其他 248
第三節 記 251
一、祭祀 251
二、出行 251
三、征伐 252
四、政事 252
五、田獵 252
六、婚姻家庭 253
七、日常生活 253
八、其他 254
第四節 論 255
一、載錄斷辭的“論”文 255
二、不載錄斷辭的“論”文 255
第六章 西周銅器銘文 257
第一節 槪述 257
一、文字考釋 257
二、分期斷代 260
三、語法音韻 266
四、內容體類 269
第二節 告(誥) 272
一、載錄王告的“告(誥)”文 272
(一)王告先王之“告”文 272
(二)王告臣屬之“誥”文 274
二、載錄臣告的“告”文 274
(一)臣屬告王之“告”文 275
(二)臣屬告祖之“告”文 276
(三)臣屬告子之“告”文 280
第三節 命 282
一、令(命) 282
(一)載錄王令(命)的“令”文 282
1. 令賞賜 282
2. 令冊命 284
3. 令行往 290
4. 令征伐 292
5. 其他 294
(二)載錄臣令(命)的“令”文 295
1. 令賞賜 295
2. 令冊命 296
3. 令行往 297
4. 令征伐 298
二、乎 300
(一)載錄賞賜的“乎”文 300
1. 著以“乎”“召”之語 300
2. 著以“乎”“召”“令”之語 301
3. 著以“佑”“乎”之語 301
(二)兼錄冊命、賞賜的“乎”文 304
1. 公佑+乎冊命+賞賜 304
2. 伯佑+乎冊命+賞賜 305
3. 公族佑+乎冊命+賞賜 306
4. 宰佑+乎冊命+賞賜 306
5. 三有司佑+乎冊命+賞賜 308
6. 其他臣佑+乎冊命+賞賜 310
三、使 313
第四節 訓 314
第五節 約 315
一、治地之約 315
二、治民之約 321
三、治律之約 327
第六節 記 329
一、非記事性質的“記”文 329
(一)載錄作器者名的“記”文 329
1. 記單一族氏名 329
2. 記複合族氏名 330
(二)載錄作器對象名的“記”文 331
(三)兼錄作器者名、作器對象名的“記”文 331
1. 作器對象為作器者之祖父母輩 331
2. 作器對象為作器者之父輩 331
二、記事性質的“記”文 333
(一)載錄作器之事的“記”文 333
1. 記“作某器” 333
2. 記“某人作某器” 334
3. 記“某人作某人某器” 341
(1)為祖輩作器 341
(2)為祖、父輩作器 344
(3)為父母輩作器 345
(4)為兄輩作器 349
(5)為自己作器 350
(6)為妻輩作器 351
(7)為晚輩作媵器 353
(8)為其他人作器 354
(二)兼錄賞賜、作器之事的“記”文 355
1. 記“王賞+作器” 355
(1)周王賞賜+作器 356
(2)周王賞賜+為祖輩作器 358
(3)周王賞賜+為父輩作器 358
(4)周王賞賜+為妻輩作器 359
2. 記“臣賞+作器” 360
(1)大臣賞賜+作器 360
(2)大臣賞賜+為祖輩作器 361
(3)大臣賞賜+為父母輩作器 361
(4)大臣賞賜+為其他人作器 363
3. 記“父賞+作器” 364
4. 記“兄賞+作器” 364
(三)與祭祀有關的“記”文 365
(四)與巡行有關的“記”文 367
(五)與大射、宴饗、田獵有關的“記”文 368
(六)與征伐有關的“記”文 370
1. 記王伐 370
2. 記臣伐 371
第七章 今文《尚書·周書》 374
第一節 槪述 374
第二節 典 376
第三節 告(誥) 381
一、載錄王告臣屬的“誥”文 381
二、載錄臣屬告王的“告”文 394
三、載錄臣屬互告的“告”文 397
第四節 命 400
第五節 誓 402
第六節 記 404
第八章 《逸周書》 406
第一節 槪述 406
第二節 告(誥) 408
一、載錄王告臣屬的“誥”文 408
二、載錄臣屬告王的“告”文 412
第三節 命 416
第四節 記 418
結 語 420
參考文獻 432
附 錄447
一、引用書目簡稱表 447
二、商王世系表三種 452
三、西周諸王年代諸說異同表 454
四、西周年月曆日四要素俱全青銅器分期表 455
後 記 457
作者簡介
梅軍(1975— ),男,漢族,湖北武漢人,武漢大學文學碩士,上海大學文學博士,暨南大學文學博士後,現為廣西大學文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先秦兩漢文學文獻與經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