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仲堪居官不違操守

殷仲堪居官不違操守:殷仲堪生性質樸,認為清貧是讀書人的本分。而那時候卻讓他去擔任荊州刺史,刺史一職在所在州郡的權力是最大的,經常會涉及人命官司以及官場的爾虞我詐。所以王珣問他是否有違他原來質樸的本意,而殷仲堪拿歷史上的人物打了個比方來突出他的志向.

原文,注釋,譯文,評析,

原文

殷仲堪①當之荊州,王東亭謂曰:“德以居全為稱②,仁以不害物為名。方今宰牧華夏③,處殺戮之職,與本操將不④乖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⑤之制,不為不賢;孔丘居司寇⑥之任,未為不仁。”

注釋

①殷仲堪:晉陳郡長平(今河南西華東北)人,曾任都督荊益寧三州軍事、荊州刺史,後與桓玄相攻伐,兵敗被殺。②居全:這裡指具備完美的德行。稱:稱號;名稱。③宰牧:管理、治理。華夏:本指我國中原地帶,這裡指東晉中部的荊州一帶。④本操:一貫秉持的操守。將不:表示推測,意思偏向於肯定,相當於“莫非”“大概”。⑤皋(ɡā)陶:舜時的法官。刑辟:刑法。⑥司寇:春秋戰國時掌管刑獄、糾察的官。孔子曾擔任魯國司寇。

譯文

殷仲堪正要到荊州去就任刺史之職,東亭侯王珣問他說:“德行完備稱為德,不害人叫做仁。現在你要去治理中部地區,處在有生殺大權的職位上,這和你原來的操守恐怕違背了吧?”殷仲堪回答說:“帝舜時的法官皋陶製訂了刑法,不算不賢德;孔子擔任了司寇的職責,也不算不仁愛。”

評析

皋陶以正直聞名天下,被奉為中國司法鼻祖,所以殷仲堪說,皋陶被授權制定了法律制度,沒有人說他因為這個不賢,而孔子去擔任了司寇一職的高官,也沒有人因此說他是不仁。他的意思就是說,那我去當這個荊州刺史也沒有什麼不妥。殷仲堪雖是質樸,卻也有著一番宏圖志向,期望能發揮所長為國家多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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