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會全

段會全,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雲南宜良人,大學本科學歷,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23年3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段會全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段會全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雲南宜良
  • 出生日期:195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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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1980年8月至1998年12月,先後在中國人民銀行陸良縣支行、中國銀行昆明分行、雲南省委民族工作隊、國家外匯管理局雲南省分局、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任職;
1998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雲南省分局副局長;
2006年5月至2018年5月,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副巡視員(2006年6月明確為副廳局級);
2018年5月免職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段會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3年3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段會全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楚雄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會全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楚雄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段會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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