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曉明(湖南省長沙市第四醫院原黨委委員、院長)

段曉明,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湖南衡南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醫學博士學歷。曾任湖南省長沙市第四醫院黨委委員、院長。

2019年9月20日,段曉明涉嫌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段曉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衡南
  • 出生日期:196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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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衡陽市中心醫院消化科主任、黨委委員、副院長、黨委書記、院長。
2006年12月任長沙市中心醫院黨委委員、院長;
2009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長沙市第四醫院黨委委員、院長。

人物事件

事件曝光

2018年7月3日,長沙市委第三巡察組對該市第四醫院開展專項巡察。巡察組進駐後,他以對接工作為幌子向部分科室負責人打探巡察談話內容,並要求他們不要透露其就藥品、設備採購和基建項目等事宜打招呼的情況。巡察組向該院黨委交辦信訪件,要求限時辦結,他卻公然在院長辦公會上決定此事不提交黨委會討論,並對巡察組的多次督辦故意拖延、敷衍。後來,感覺自己問題敗露,段曉明一方面安排彭某退還收受的部分錢款,一方面同相關人員進行串供。2018年10月18日晚上8點多,在市區一條相對僻靜的道路旁,借著夜色的掩蓋,一輛車在此停留許久,車中坐的就是段曉明和其妹段某春。他正向段某春“面授機宜”,讓她否認在長沙市第四醫院做過藥品業務,並轉移名下資產、更換車輛和手機。
在段曉明看來,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殊不知,百般掩飾皆為徒勞。第二天,他便被採取留置措施。在接受審查調查初期,他將自己被查處歸咎於在醫院改革中得罪了人被舉報,心懷怨恨,同時又暗藏僥倖心理。經審查調查人員耐心教育引導,“諱疾忌醫”的段曉明才逐漸意識到,自己的貪腐之“病”已入“膏肓”。“自己已經犯下了大量觸目驚心的錯誤,已經違法犯罪,我痛心疾首、悔恨交加。”此時的他方才悔悟,悔不該自以為是,悔不該利慾薰心,悔不該忘乎所以。

紀律審查

2018年10月,長沙市第四醫院黨委委員、院長段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段曉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4名涉案人員被一同移送。

一審審理

2019年9月20日,段曉明涉嫌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經查,段曉明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巡察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營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友、特定關係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單獨或夥同家人和特定關係人索取、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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