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大理州南澗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段家文因分管部門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被問責。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段家文在任南澗縣政府副縣長期間,其分管的縣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套取大額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多起違紀違法案件。此外,段家文還簽批同意超範圍發放農村公路建設獎金、用公款購買土特產贈送他人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的問題。2017年10月,段家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