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孝軍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芝陽鎮橋頭村原黨支部書記

違紀通報

芝陽鎮橋頭村原黨支部書記段孝軍、原村委會主任馬新法違規挪用土地補償款,分別被韓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分別給予段孝軍、馬新法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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