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經中共海鹽縣委批准,中共海鹽縣紀委(監察局)對海鹽縣環保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殳乃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殳乃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160000元,被海鹽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幣三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殳乃峰
經查,殳乃峰在擔任海鹽縣環保局副局長期間,達慨盼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兆鍵祝受他人財物,並在環境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和審批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熱市。
殳習甩才乃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屑樂棗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艱淚贈頌收手,且已觸犯刑律,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海鹽縣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海鹽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甩屑盛殳乃峰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經海鹽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海鹽縣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殳乃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160000元,被海鹽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幣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