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核准權是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審查核准的權力,是實施審判監督的重要權力之一。中國刑事訴訟法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凡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決的,都應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死刑核准權
- 定義: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審查核准的權力,是實施審判監督的重要權力之一
死刑核准權是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審查核准的權力,是實施審判監督的重要權力之一。中國刑事訴訟法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凡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決的,都應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死刑核准權是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審查核准的權力,是實施審判監督的重要權力之一。中國刑事訴訟法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凡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決的,都應報請最高法院核准。但其中殺人、強姦、搶劫、爆炸以及其他嚴重危害...
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將部分死刑核准權下放到高級人民法院,即《關於死刑案件核准問題的決定》規定,因殺人、搶劫、強姦、爆炸、放火等罪行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准,不必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覆核權是指對死刑的判決和裁定進行覆核的許可權。自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通過以來,死刑覆核權經歷了一個變化的過程,具體如下:第一階段 建國初到刑訴法頒布前。死刑核准權最早出現195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
中央作出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權的重大決策後,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10月31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取消了最高人民法院必要時得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
當初死刑核准權下放,在地方保護主義和某些人的干預下,死刑範圍肯定被擴大了,可殺可不殺的罪犯也被殺了。“但很快被中央發現了,及時進行了糾正。‘從快’也要嚴格地依法從快,‘從嚴’也要嚴格地依法從嚴。”“嚴打”的“從重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在執行死刑前發現重大情況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適用程式問題的批覆》(法釋[1999]2號)規定,對核准死刑的判決、裁定生效之後,執行死刑前發現有刑事訴訟法第211條規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應當由有死刑核准權的人民...
由此,死刑核准權特別是死刑立即執行的核准權由誰行使,就可以反映出立法者及司法實務部門在死刑覆核程式上的價值取向。筆者認為,考察死刑核准權的收與放的歷史,我們對此可以一目了然。建國初、“三反”、“五反”時期,死刑案件批准權...
(1)死刑適用程式放寬。198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死刑案件核准問題的決定》和1983年《人民法院組織法》對死刑核准權作了重大修改,將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權下放到高級人民法院。(2)出現了以死刑作為絕對確定刑的法定死刑條款。如1991...
不適用死刑是指不能判處死刑,包括不能判處死緩。適用程式 (刑法第48條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實踐中,死刑核准權上收以前,普通刑事犯罪的死刑仍然由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
(二) 免予起訴制度是否侵犯了人民法院的審判權 (三) 是否違背了憲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制約原則 三、論爭的結果和意義——對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影響 四、結語 參考文獻 第六專題 關於死刑核准權的論爭 一、引子 (一) 死刑核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