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權,是美國29歲腦癌患者布列塔尼·梅納德倡導的,她和Compassion & Choices密切合作,發起了“有尊嚴地死去”運動,呼籲美國“死亡權”合法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死亡權
- 外文名: Right to Die
簡介,由來,觀點,案例,
簡介
美國29歲腦癌患者布列塔尼·梅納德服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她選擇按照自己的意願過完剩下的日子,“死亡權”倡導組織Compassion&Choices2014年11月2日宣布。
梅納德在一則視頻中解釋了自己的選擇,900多萬人次觀看了這則視頻,她的故事在社交網上也引發了廣泛討論。
由來
美國患癌女子選擇接受安樂死 呼籲死亡權合法布列塔尼·梅納德,在發現自己的治療無法挽救自己的生命時,梅納德和家人決定遷至俄勒岡州波特蘭市,那裡有《尊嚴死亡法》,允許身患絕症、剩下不到6個月生命但心智健全的成人遵醫囑自行用藥結束自己的生命。
梅納德是“死亡權”倡導者,她和Compassion&Choices密切合作,發起了“有尊嚴地死去”運動,呼籲美國“死亡權”合法化,希望更多地方立法,允許人們保有尊嚴離開人世。
觀點
(1)它是特定主體在特定情形下的一項基本人權;
(2)它的確立是人的尊嚴和病人自主的要求,是選擇尊嚴和關係尊嚴、個人自主和關係自主的有機結合,是病人個體性和社會性的平衡統一;
(3)它的性質是自由權,而非請求權;
(4)神志清醒和神志不清的臨終病人都享有死亡權,並分別基於知情同意原則和代理決定法則確立不同的實現機制;
(5)臨終病人死亡權具有可訴性。
案例
81歲的喬伊胸前刺著“不要搶救”英國倫敦一位老嫗在她的前胸和背部分別刺上“不要搶救”和“請看反面”的文身,以確保自己一旦病重,醫生能夠尊重她選擇死亡的權利。
這名老婦叫喬伊·湯姆金斯,現年81歲,在目睹了丈夫生前的痛苦經歷後,她於今年1月花5英鎊到文身店在自己的胸部刺上了“不要搶救”的聲明。
喬伊說,“人總有一天會死,我不希望自己像棵爛掉的蔬菜一樣沒有尊嚴地死去,也不希望家人永遠記著我病入膏肓的樣子。”
她希望孩子記得她現在身體健康、能吃能動的樣子,而不是癱在床上的樣子。喬伊說,有了這項聲明,她最終就可以“有尊嚴”地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