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協調落實全 區重大科技創新任務和重大工程,組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創新型城區建設、區域性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引進國外智力規劃 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二)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 策措施和建議,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和科研機構布局。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負責擬訂區級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和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組織協調國家、省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有關工作。組織申報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 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試基地等科技基地。 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五)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統籌軟科學研究。
(六)編制全區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變革性與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協調國際、國家、省、市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牽頭組織開展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的相關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申報、管理與服務工作。參與管理全區高新技術風險投資。指導全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八)組織參加國家、省、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以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發展。負責擬定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措施。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科技園區有關協調、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訓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指導、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擬訂全區出國(境)培訓管理辦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出國(境)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一)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 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全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 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區工作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負責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齊魯友誼獎”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中國政府“友誼獎” “友誼勳章”、 省政府“齊魯友誼獎”“泉城友誼獎”申報等有關工作及外國專家獎勵工作。
(十四)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科技安全生產以及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五)協同推進園區內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十六)牽頭負責高新技術產業招商和科研機構引入工作, 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領域的項目招商。
(十七)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八)負責系統或領域內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 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 “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 激勵政策,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 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區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組織人事、 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有關地方性法 規、政府規章。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 和科技培訓工作。負責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按上級部門承辦國際交流與合作相關事項。指導國際人才交流協 會工作。
(二)業務科(掛科技管理科牌子)。負責牽頭建立統一的 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編制全區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 以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管理科技成果、 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牽頭負責高新技術產業招商和科研機構引入工作,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按上級部門要求負責擬訂外國專家來我區工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領導信息
陳學柱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陳延五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負責(一)分管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收發、會務、組織、人事、財務、政策法規、工會、婦女工作、編辦、國安辦、對接市局法規處;(二)業務:資配處、大科學處、基礎處、高新處、自貿區、招商引資。
吳俊良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陳延五(一)分管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收發、會
務、組織、人事、財務、政策法規、工會、婦女工作、編辦、國安辦、對接市局法規處;(二)業務:資配處、大科學處、基礎處、高新處、自貿區、招商引資。
趙旭東 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分管黨建,具體負責:(一)人大、政協、紀檢、信訪、安全、環保、最佳化營商環境、扶貧、熱線辦;(二)業務:社發處、農業農村處、合作處、(考核指標(1)海外孵化器(2)海外研發機構、(3)研發或成果轉移轉化機構(4)院士工作站)、產學研合作。
齊超 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科技創新考核、招才引智考核、科技統計、科技人才工程、外傳人才工程、科技成果轉化及區級科技政策落實、特聘助理等工作。對接戰略規劃處、科技人才工作處、外國專家服務處、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