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負責街道轄區內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二)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積極組織以提高居民素質為目的的活動,樹立文明新風。
(三)按照職責範圍,負責街道轄區內的城鄉建設和管理、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四)負責街道轄區內的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葛欠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民事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五)負提乃蜜責村居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村居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居民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
(六)發展街道經濟,為街道經濟組織提供人才朵腿捆設、科技、信息和各種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經濟發展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七)負責計畫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管理、初級衛生保健、民兵、兵役、僑務等工作;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的權益。
(八)指導和幫助各村黨支部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村民委員會的民眾自治組織作用。
(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騙阿講防災和搶險工作。
(十)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事項。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綜合協調鎮(街道)黨政日常工作;承擔鎮(街道)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化建設、黨務政務信息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 12345 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的落實。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 主要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基層黨建責任制;負責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管理、黨代表聯絡服務等工作;聯繫協調轄區內單位黨組織做好區域化黨建工作;負責組織人事、離退休幹部等工作;綜合協調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統一戰線、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三)財政辦公室:負責鎮(街道)財政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統計、村(居)財務監督管理、審計等工作。
(四)平安建設辦公室:主要負責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科教店嫌影文衛、社區建設、基層民眾自治、社會志願者管理服務等棕市凳工作。負責公共安全管理組織協調相關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維護轄區安全穩定方面的工作;協調轄區內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方面的工作。
(五)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市、區部門派駐機構及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執法隊伍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負責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大氣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土壤環境保護和工礦污染監管等方面工作;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派駐的監管執法機構做好相關工作。
(六)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應急管理組織協調及實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等相關工作。
(七)鄉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 主要負責限額以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村莊(社區)規劃建設管理、棚戶區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改善、環衛一體化等方面工作。主要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城市管理等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所轄區域內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協助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有關信息採集、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
(八)便民服務中心:承擔政務服務、社會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民眾和派駐單位提供政務服務受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並為轄區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務。協助黨(工)委開展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服務,協助做好基層黨組織的黨建服務工作,為轄區各類黨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場地支持。
(九)民生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協助鎮(街道)整合調配各類服務資源,協調相關機構開展各種便民家庭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寄託服務、養老服務、心理諮詢服務等服務項目;開展社會組織培育、指導方面事務性工作;指導壯大志願者服務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並通過培訓提高專業化水平;為老年人、殘疾人和優撫對象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承擔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雅提遙晚理服務工作。承擔退役軍人的具體服務工作。
(十)綜合治理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方面事務性工作,承擔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基層平安創建的信息化支撐工作;負責轄區格線劃定、格線力量建設管理、格線績效考核評價等;負責鎮(街道)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運行和監控工作;負責對上級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區上報的案件分流處置、協調解決,協調鎮(街道)相關部門處置解決案件並回復公眾;負責鎮(街道)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數據統計和案件分析。
(十一)公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開展本轄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民眾文化體育活動,繁榮民眾文化體育事業;協助文化市場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開展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培育扶持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方面的服務職責。承擔農林牧漁、農業機械、水利建設等相關服務工作;承擔農業技術推廣、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等方面的職責。
辦公地址
濟南市歷城區花園路25號
(六)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應急管理組織協調及實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等相關工作。
(七)鄉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 主要負責限額以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村莊(社區)規劃建設管理、棚戶區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改善、環衛一體化等方面工作。主要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城市管理等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所轄區域內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協助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有關信息採集、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
(八)便民服務中心:承擔政務服務、社會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民眾和派駐單位提供政務服務受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並為轄區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務。協助黨(工)委開展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服務,協助做好基層黨組織的黨建服務工作,為轄區各類黨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場地支持。
(九)民生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協助鎮(街道)整合調配各類服務資源,協調相關機構開展各種便民家庭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寄託服務、養老服務、心理諮詢服務等服務項目;開展社會組織培育、指導方面事務性工作;指導壯大志願者服務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並通過培訓提高專業化水平;為老年人、殘疾人和優撫對象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承擔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承擔退役軍人的具體服務工作。
(十)綜合治理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方面事務性工作,承擔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基層平安創建的信息化支撐工作;負責轄區格線劃定、格線力量建設管理、格線績效考核評價等;負責鎮(街道)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運行和監控工作;負責對上級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區上報的案件分流處置、協調解決,協調鎮(街道)相關部門處置解決案件並回復公眾;負責鎮(街道)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數據統計和案件分析。
(十一)公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開展本轄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民眾文化體育活動,繁榮民眾文化體育事業;協助文化市場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開展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培育扶持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方面的服務職責。承擔農林牧漁、農業機械、水利建設等相關服務工作;承擔農業技術推廣、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等方面的職責。
辦公地址
濟南市歷城區花園路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