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城區旅遊發展中心,主要是負責起草本區旅遊業方面的行政管理措施,督促落實旅遊行業服務標準等。
工作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或下屬單位,
工作職責
一)研究制定本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起草本區旅遊業方面的行政管理措施;組織實施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並負責指導監督。
(三)研究制定本區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實施本區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國內外重大旅遊促銷活動;開展旅遊業務交流。
(四)負責對本區域內的社會旅館進行日常監管。
(五)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星級飯店、餐館、景區(點)資質的年度覆核工作;負責旅遊企業的行業管理。
(六)督促落實旅遊行業服務標準,促進旅遊服務質量的提高;組織旅遊業服務質量的檢查、交流;受理國內外旅遊者的投訴,並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對投訴的處理工作。
(七)依法對全區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查處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規範旅遊市場,最佳化旅遊環境,保證本區旅遊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八)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按照全區旅遊發展規劃,審核旅遊設施建設、旅遊區(點)的開發項目;負責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九)促進旅遊項目、旅遊產品、旅遊紀念品的開發、銷售;指導旅遊安全和管理旅遊區(點)秩序工作。
(十)制定全區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落實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制度;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和旅遊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本區旅遊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旅遊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負責起草本區旅遊業方面的行政管理措施;組織實施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並負責指導監督。
(三)研究制定本區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實施本區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國內外重大旅遊促銷活動;開展旅遊業務交流。
(四)負責對本區域內的社會旅館進行日常監管。
(五)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星級飯店、餐館、景區(點)資質的年度覆核工作;負責旅遊企業的行業管理。
(六)督促落實旅遊行業服務標準,促進旅遊服務質量的提高;組織旅遊業服務質量的檢查、交流;受理國內外旅遊者的投訴,並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對投訴的處理工作。
(七)依法對全區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查處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規範旅遊市場,最佳化旅遊環境,保證本區旅遊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八)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按照全區旅遊發展規劃,審核旅遊設施建設、旅遊區(點)的開發項目;負責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九)促進旅遊項目、旅遊產品、旅遊紀念品的開發、銷售;指導旅遊安全和管理旅遊區(點)秩序工作。
(十)制定全區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落實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制度;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和旅遊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本區旅遊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旅遊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主任:趙 彤 主持區旅遊發展中心全面工作
黨支部書記:王 瑞 黨建工作
副主任:王 瑞 支部、市場科、質量監察科、包村工作
內設機構或下屬單位
歷城區旅遊局內設綜合科、市場科、質量監察科三個科室
(一)綜合科
負責組織、宣傳、紀檢、統戰、精神文明、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公文辦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檔案、保密、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機關大事記及區旅遊志編寫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察工作;負責旅遊行業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推廣研究成果;負責機關辦公保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二)市場科
1、負責對旅遊星級飯店、社會旅館、星級餐館、旅遊區(點)、旅行社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一、二星級飯店的評定工作和三星級以上飯店的初評、報批工作;負責一、二、三星級餐館的評定工作和四星級以上餐館的初評、報批工作;負責星級飯店、星級餐館的覆核工作;負責起草本區旅遊業方面的行政管理措施。
2、協調旅遊設施建設、旅遊區(點)開發項目的有關工作;負責旅遊宣傳與音像製品的製作;指導、管理旅遊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組織全區旅遊節慶工作;負責全區A、AA級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初評、報批工作和AAA、AAAA級旅遊區(點)質量等級推薦工作;負責民俗旅遊接待村(戶)的初評、報批工作;
(三)質量監察科
依法對本轄區旅遊市場進行質量監督管理,對旅遊投訴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和調解,負責對轄區內旅遊質量管理員進行法規培訓和日常旅遊質量工作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