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下區環境保護局

歷下區環境保護局

歷下區環境保護局是政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歷下區環境保護局
  • 主管部門:歷下區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環境保護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履約活動。
(二)牽頭協調區域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三)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分解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受市局委託污染物排放許可;參與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區級資金安排的意見;受市環保局委託負責全區排污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八)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建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區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4各科室:
一是辦公室
二是環境管理科
三是政策法規科
四是規劃財務科

領導信息

局長:夏武軍
副局長:賀軍 穆智廣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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