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鳴縣環境監察大隊
- 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規章
- 負責:排污許可證發放初審、年審工作
- 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
職責
1、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依照環保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各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3、負責提出排污收費的污染源監測計畫和排污申請登記審核工作。
4、負責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環保補助資金的初審,並監督實施。
5、負責建設項目驗收後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生態破壞事故以及其他項目投訴的調查處理;負責環保熱線平台的管理工作;承辦有關與職能相對應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6、負責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的監督檢查。
7、負責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情況及其它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
8、負責排污許可證發放初審、年審工作。
9、負責污染減排工作。
10、負責對與職責相對應的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罰意見。
11、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
12、負責與環境監察相對應的環境統計工作。
13、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