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武科考試中對中式者進行重新考試的制度。始於乾隆四十年(1775) 武會試,欽點六部堂官二三員,傳集新中武舉,按會試原冊弓、刀、石斤數逐一演試,如有前後參差者,罰停殿試一科, 監試大臣議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闈複試
- 類型:科舉制度。
- 始於:乾隆四十年(1775)
- 年代:乾隆四十
科舉制度。武科考試中對中式者進行重新考試的制度。始於乾隆四十年(1775) 武會試,欽點六部堂官二三員,傳集新中武舉,按會試原冊弓、刀、石斤數逐一演試,如有前後參差者,罰停殿試一科, 監試大臣議處。嘉慶六年(1801)武會試複試, 兼派親王、郡王閱看。道光三年(1823)武會試複試,因何項不符罰科者,下屆即復何項,三次不符,中式註銷,仍留武舉。道光十三年定,武會試磨勘後方準複試,道光十五年又定順天武鄉試後亦進行複試。鹹豐六年(1856),又將鄉試複試推廣到各省。鄉試複試合例,準應會試;會試複試合例,準應殿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