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迪生,前瀋陽市人民政府市長。河南西華人。1956年畢業於東北工學院(今東北大學)軋鋼專業。197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瀋陽線材廠廠長兼總工程師,瀋陽市冶金工業局副局長、瀋陽市體改委主任,中共瀋陽市委常委,瀋陽市副市長、代市長,中共瀋陽市委副書記,瀋陽市市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迪生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35
- 逝世日期:1993.11.24
生平,直升飛機慘案,索賠停滯,賠償問題,不同定價,
生平
一場發生在1993年的以色列墜機事件至今仍是部分傳媒和網上議論的熱點。
墜機本身並不錯綜複雜,只是身亡者的身份令他的“身後事”有些難辦。去世時58歲的瀋陽市市長年收入僅僅800美元,按照這種“生活指數”計算,獲得的賠償金還不夠律師費!
根據最近發生的幾起墜機賠償案看,普通中國人獲賠的金額已經有望接近國際水平。但公務員們的“生活指數”離老外們依然差距很大。這些因素,都成了讓這起案件惹人注目的原因。
身為瀋陽市市長時候的武迪生回到母校東北工業學院(現東北大學),大學生們問他:“你有沒有外快?”武迪生回答說:“沒有”。學生們又問:“你家有幾大件?”武迪生說:“只有黑白電視機,還沒有彩電。”一個赫赫有名的瀋陽市市長,到了90年代初家裡還沒有彩電,確實令人難以置信。他的住房也很一般,住在一棟普普通通的居民樓里。四居室,客廳也只有14平方米。這對市長這樣的官員來說,也真可謂是“陋室”。武迪生家裡的擺設也很簡單,地上鋪的是地板革,一對沙發和小茶几還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舊家什。武迪生對這樣的生活條件,他並不覺得自己“掉價”,也從未感到寒酸。相反,他倒覺得自己很充實,很自在。曾經有下屬發現他穿的是5元錢3件的襯衫。他死後,妻子的唯一要求就是不搬出市府大院,因為沒錢買房子。
武迪生市長離開他熱愛的瀋陽人民已近18年,但他的名字依然經常掛在當地人民的嘴邊。
尤其是當“慕馬案”牽出金額如此巨大的腐敗時,因為清廉為官而導致生活中個人財產微乎其微,甚至死後都得不到合理的空難賠償的前任市長武迪生,更是被描繪成了一個神話般的人物。
直升飛機慘案
1993年11月24日早晨4點50分,在以色列貝爾沙瓦,兩架以色列空軍直升機在一片薄霧籠罩的坡地上空盤旋。一架剛剛墜地的民用直升機還在冒著濃煙,遇難人員中,除了駕駛員、翻譯外,另外3人地位十分顯赫——以色列大企業家伊蘭先生、中國瀋陽市市長武迪生先生和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官張力女士。
11月28日,瀋陽方面的工作組抵達以色列。工作組當時迫切的任務有三項:一、處理空難中我方人員的遺體;二、維持武迪生市長在以色列訪問時的工作成果;三、對空難事故尋求法律解決的方法。很快,前兩項任務都順利完成,但在索賠方面卻遇到了不小的障礙。
工作組決定臨時委託以色列特拉維夫律師迪那耳作為索賠的代理律師,12月3日雙方簽訂了委託書。就在這個當口,中方人員從以色列法律人士口中第一次了解到這樣一個法律辭彙——生活指數指標。根據以色列法律,這將是賠償的依據。
空難事故的調查,很快有了結果。問題出在這架直升機中由美國愛利森公司生產的發動機上。調查組對發生故障的發動機上的21個葉片進行抽樣調查,當在葉片端部進行測量時,所有葉片合格,而在根部測量,共有18個沒有合格。
於是調查組在調查報告中明確描述,當發動機出現嚴重故障後,駕駛員緊急迫降,由於天暗霧大,駕駛員未能識別那片向日葵地面的坡度,造成直升機著地的一側撬板受力過重折斷,並導致油管斷裂和油箱破裂,這時機頭微抬、尾翼受地面撞擊斷開,機腹與地面摩擦,艙門飛出,乘客們被四散拋出,滑行中機艙開始起火……
索賠停滯
武迪生市長在以色列遇難的訊息傳到瀋陽,人們普遍感到痛心和惋惜。
1994年4月,以色列民航管理局完成事故調查報告,報告列舉了可能造成事故的種種原因,但不負責指出哪方應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所以,當地法律界朋友向武迪生家屬提出兩種建議,一種建議是在美國起訴肇事的直升機製造商比爾公司和發動機製造商愛利森公司,因為如果勝訴,所獲賠償,其金額將遠遠高於在以色列的賠償額;如果美國法院不受理,可再回以色列法院起訴。另一種方案則是直接在以色列起訴航空公司。
最後武迪生家屬聘請了一位主張在以色列索賠的律師,張力的家屬則另聘請一位美國律師在美起訴。
這裡又要提到“生活指數”一詞。按以色列法律,賠款依據應是事故給遇難者實際帶來的經濟損失,對於精神損失基本不予考慮。這種經濟損失的衡量即個人生活指數。簡單說,就是先計算出遇難者生前的經濟收入平均值,然後依照遇難者國家同性別的平均壽命,減去遇難者的實際年齡的差額。中國人男性當時的平均年齡是74.5歲,減去武市長遇難時的年齡58歲,其中的16.5年的經濟收入為賠償標準。而所呈報的生活指數證明,必須是有法律依據的。
賠償問題
按照武迪生生前的年法定工資收入,僅為6000多元人民幣,年收入不到800美元,而國家分配的住房、公用車等因無法認定為法定收入,不予採納。於是,這位市長最多只能得到10萬元人民幣左右的賠償,比在國內買一份20元的機場保險獲賠額還低一半,甚至連支付律師費都有困難。
以色列律師起初獲悉是中國特大城市市長的賠償案,無不躍躍欲試,態度十分積極。在他們看來,管理一座大城市的人的收入決不會比管理一個大型企業的CEO低,年薪怎么也得10萬美元以上。所以他們在和中方及遇難家屬簽訂的委託協定中,既不用事先支付辦公費用,又表示將和家屬經常保持聯繫,通知進展情況,只收取賠款的一定比例。
然而,當以方律師收到武迪生市長有關生活指數的材料後,大失所望。他們幾乎是無利可圖,繼而工作停滯不前。此後,儘管中方與以方律師進行了多次會談,而此時以方律師態度發生極大變化。他們開始極力推崇中方通過同美國公司調解的方式來解決此案,甚至提出需要家屬先付給他們一定的辦公費用。
不同定價
在最近的“4·15”、“5·7”空難償案中,關於中國乘客能否獲得和老外一樣賠償數額的問題曾引起廣泛爭議。武迪生事件則讓飽受爭議的航空事故賠償方案再次成為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