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根據武警部隊編制人數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務較重等特點,中央軍委決定將武警部隊總部由副大軍區級升格為正大軍區級,並於1995年至1999年先後將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隊升格為副軍級。
1999年,武警北京市第一和第二總隊合併,重新組建武警北京市總隊(正軍級)。
為了進一步加強武警部隊建設,1996年10月,中央軍委先後將解放軍陸軍部隊的14個步兵師轉隸武警部隊序列,直屬武警總部領導管理,作為武警部隊的機動部隊。
內衛部隊是武警部隊主要組成部分,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機動師和總部直屬單位。
其主要任務:一是承擔固定目標執勤和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保障國家重要目標的安全;
二是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
三是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武警14個機動師分別是:
8610部隊(遼寧盤錦第117師)、
8620部隊(遼寧興城第120師)、
8630部隊(天津第81師)、
8640部隊(河北定州第114師)、
8650部隊(山西榆次第187師)、
8660部隊(新疆伊犁第7師)、
8670部隊(甘肅平涼第63師)、
8680部隊(河南鞏義第128師)、
8690部隊(江蘇宜興第2師)、
8710部隊(福建莆田第93師)、
8720部隊(江蘇無錫第181師)、
8730部隊(湖南耒陽第126師)、
8740部隊(四川南充第38師)、
8750部隊(雲南蒙自第41師)。
武警機動師
武警內衛機動部隊於1996年由中央軍委改編自陸軍乙種步兵師,現有十四個,分別是8610部隊(武警第117師)、8620部隊(武警第120師)、 8630部隊(武警第81師)、8640部隊(武警第114師)、8650部隊(武警第187師)、8660部隊(武警第7師)、8670部隊(武警第 63師)、8680部隊(武警第128師)、8690部隊(武警第2師)、8710部隊(武警第93師)、8720部隊(武警第181師)、8730部隊(武警第126師)、8740部隊(武警第38師)、8750部隊(武警第41師),由武警總部直接指揮,在全國或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時執行鎮壓武裝暴亂和大規模騷亂的任務。
原公安機關武裝民警是擔負執勤任務的部隊,任務包括監獄、看守所的守衛、押解犯人等等,與現在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武警部隊相似。公安武裝民警以地區為單位組建,由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地方公安廳、局設武裝民警處、科,公安部設武裝民警局。實際上現在各級武警內衛部隊的框架都是由當年的地方武裝民警建立的。 1983年,新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組建時,由人民解放軍移交的隸屬衛戍區、各省軍區、警備區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地方部隊,起的作用主要是擴充原有的各級武裝民警組織,形成組織上更加統一的內衛部隊。
武警機動師是由解放軍轉過去的部隊。
而“機動部隊”指的是每個武警支隊以上的單位都必須有的執行非靜態守衛任務的部隊,也就是執行臨時任務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部隊。如武警某市支隊在擁有若干執勤中隊的同時,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中隊。
各省總隊在擁有若干執勤支隊的同時,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支隊,負責高難度的處突和反恐任務的特勤中隊便是機動支隊之下的。
如果當地出了公安無法處理的暴力案件,前去處突的部隊肯定是機動中隊,而不可能是有固定勤務和警衛目標的中隊,如監獄看守中隊,橋樑守護中隊或重要部門警衛中隊。
這些機動部(分)隊是武警內衛部隊自建立起便存在的處突力量,和由解放軍轉過去的機動師一點兒聯繫也沒有。更何況機動師只是作戰部隊,平時一般不參與任何執勤任務。
“機動部隊”這個叫法是武警部隊內部的正規叫法,專指各級機動支隊,大隊,中隊,但不包括個別執勤中隊內部的機動班。
在1999年國慶大閱兵中武警特警方隊經過主席台時,播音員清楚地說:“第一次出現在國慶50周年受閱行列中的人民武警特警方隊,是一支經過特殊訓練、配有特殊裝備、執行特殊任務的快速反應部隊,是武警機動部隊的光榮代表。”
機動部隊指不擔負固定執勤守衛任務的部隊;狹義的機動部隊指14個機動師。或者說,機動師是武警總部直屬的機動部隊,其它機動部隊是各級武警部隊所屬的。
武警機動師是於1996年從陸軍乙種步兵師改編過來的,現有十四個,分別是8610部隊(武警第117師)、8620部隊(武警第120師)、8630部隊(武警第81師)、8640部隊(武警第114師)、8650部隊(武警第187師)、8660部隊(武警第7師)、8670部隊(武警第63師)、8680部隊(武警第128師)、8690部隊(武警第2師)、8710部隊(武警第93師)、8720部隊(武警第181師)、8730部隊(武警第126師)、8740部隊(武警第38師)、8750部隊(武警第41師),由武警總部直接指揮,在全國或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時執行鎮壓武裝暴亂和大規模騷亂的任務。
武警機動部隊指的是每個武警支隊以上的單位都必須有的執行非靜態守衛任務的部隊,也就是執行臨時任務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部隊。如武警某市支隊在擁有若干執勤中隊的同時,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中隊。各省總隊在擁有若干執勤支隊的同時,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支隊,負責高難度的處突和反恐任務的特勤中隊便是機動支隊之下的。如果當地出了公安無法處理的暴力案件,前去處突的部隊肯定是機動中隊,而不可能是有固定勤務和警衛目標的中隊,如監獄看守中隊,橋樑守護中隊或重要部門警衛中隊。
這些機動部(分)隊是武警內衛部隊自建立起便存在的處突力量,機動部隊的前身來源於原公安機關中實行兵役制的武裝民警,它的任務不是靜態警衛,而是進行干預性的任務,如防暴和處理突發事件等,和由解放軍轉過來的機動師一點兒聯繫也沒有。更何況機動師只是作戰部隊,平時一般不參與任何執勤任務。
“機動部隊”這個叫法是武警部隊內部的正規叫法,專指各級機動支隊,大隊,中隊,但不包括個別執勤中隊內部的機動班。
武警14個機動師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