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職銀青階準文資賜紫例不得奏為州縣官敕》是唐代李嗣源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武職銀青階準文資賜紫例不得奏為州縣官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嗣源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武職銀青階準文資賜紫例不得奏為州縣官敕
諸道奏薦州縣官,前銜內有賜紫金魚袋。先於長興元年敕,州縣官若循常例,十六考方得敘緋。儻或已佩金章,固難卻為令錄。必若藉其才器,則可別任職資。文資官結銜內已有金紫,尚不許薦為州縣官,其武職銀青階,亦宜條理。諸道詳文資賜紫例,不得奏為州縣官。
作者簡介
李嗣源(867-933年),五代時期後唐第二位皇帝。沙陀人。李克用的養子,名嗣源,本名邈佶烈。926-933年在位。因驍勇號稱李橫衝。以功官至蕃漢內外馬步軍總管。同光四年(926年)他合魏州兵入洛京。莊宗死後,稱監國,旋即位,為後唐明宗,改元天成。次年更名亶,於莊宗弊政多有革除,“愛人恤物”,“兵革粗息,年屢豐登”。但“仁而不明,屢以非辜誅臣下”(《新五代史》)。因變亂頻仍,抱恨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