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開發區黨委、管委會代表縣委、縣政府對開發區實施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和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2、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開發區經濟發展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縣委、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3、依據武義縣城市總體規劃,負責開發區規劃的送批和管理。
4、協助縣國土資源部門做好開發區國土資源管理和國土監察工作。
5、協助縣環保部門做好開發區的環境保護和監督工作。
6、負責開發區各項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協助縣建設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開發區範圍內建設工程、建築市場、市容市貌的管理和城建執法。
7、負責開發區經濟管理。協助縣相關部門做好開發區的企業服務和行業管理工作。
8、負責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
10、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派駐機構的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處理黨委、管委會機關日常事務,根據領導意見和黨委、管委會各個時期、各個階段的工作部署和任務,做好聯繫、協調、檢查、督辦工作。
2、負責文秘、文印工作和印章、檔案管理,承辦、催辦上級機關部門的來信、來函、來電和管委會檔案、領導指示執行情況,並及時做好反饋工作。
3、負責起草和審核以黨委、管委會名義行文的檔案;整理編寫工作要點、計畫、總結、紀要和簡報刊物等材料。
4、負責黨委、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及以黨委、管委會名義召集的會議組織和會務工作。
5、牽頭組織、落實政策研究,對內宣傳工作。
6、負責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的管理、組織考核工作。
7、負責處理法律事務方面的工作。
8、負責機關的行政管理,做好後勤保障。負責對外關係、對外事務的公關接待工作。
9、負責做好信訪接待等維穩工作。
10、負責開發區網路的維護和數據更新工作。
11、在黨委領導下,具體實施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開發區內幹部具體管理工作。
12、負責開發區人才預測及規劃工作,做好組織、人事、勞動的統計工作。
13、負責開發區幹部職工調配、就業、招聘、招工、工資及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等工作。
14、負責做好開發區老幹部服務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做好其它服務工作。
招商局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本區實際,研究提出全區招商引資的政策性措施和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管理全區對外開放與協作及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實施招商洽談、項目推介、產業對接等招商活動;負責指導全區各企業招商引資工作;收集和傳達國內外招商引資政策和信息資料。
3、負責全區外資、外貿、外經等審批和申報工作;負責外商(包括港、澳、台商)的邀請和聯繫、諮詢工作;積極做好外商投訴的受理等有關工作,為外商在開發區投資提供優質服務,促進全區外向型經濟發展。
4、負責全區新入園投資項目的調查和評估,組織項目預審聯席會議、負責項目審批和組織項目綜合驗收。組織和協調相關部門聯合辦理各類投資項目的入園手續和全程服務工作,為各類投資提供系統服務。
5、編制招商引資工作指南和年度計畫,並提請管委會下達全區招商引資的分配任務;督查和通報招商引資及項目進展情況,組織全區各部門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並向管委會提出獎懲建議;參與組織和實施全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兌現、核查及落實。
6、負責開發區商會工作。
7、承辦管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政規劃局
1、依據武義縣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和報批開發區詳細規劃,送縣規劃部門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調整規劃布局、改變用地性質的建設項目提出初審意見,送縣規劃部門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
3、負責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初審和監督管理,並將初審結果報縣規劃部門審批。
4、負責對區內電力、郵電、自來水、排污、供熱等基礎設施建設的綜合協調。
5、協助縣國土資源等部門做好區內的土地調查和土地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編制實施。
6、負責開發區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農地轉用材料、建設項目供地材料的編制和審查。
7、管理開發區範圍內的統一征地,協助做好土地收購儲備工作。
8、負責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價格管理和出讓。
9、受理審查區內工業用地
土地使用權轉讓,對非工業用地的轉讓、出讓和涉及集體土地徵用(收)、劃撥土地補辦出讓、土地出讓金補交等提出初審意見,送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報縣政府審批後,由縣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實施。
10、協助縣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地質環境管理。
11、負責區內國土資源管理綜合統計工作。
12、協助區內的國土監察和規劃的違章違規處理以及違法案件的查處。
13、完成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建設管理局
1、負責開發區範圍內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概算、預算、決算等工作。
2、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地形圖測繪、管理;各建設工程項目的定位、放樣、驗線等工作。
3、負責開發區範圍內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
4、負責開發區範圍內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管、竣工驗收和安全生產管理;協助處理開發區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等工作。
5、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土地平整、道路、橋涵、供水、排水、排污、防洪設施和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6、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公共衛生保潔、垃圾清運、中轉以及環衛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7、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城市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幹道綠化帶、花壇、公園、廣場綠地的建設與管理。
8、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對占用、挖掘道路、綠地等基礎設施進行勘查審批。
9、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的管理。
10、負責開發區範圍內市政工程、市容市貌、園林綠地等的監察執法。
11、負責開發區範圍內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資料收集、整理。
12、負責落實三線遷移,做好房屋拆遷工作。
13、承辦管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經濟發展局
1、負責開發區的巨觀經濟管理工作。參與編制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產業、行業結構調整規劃並做好組織實施、協調和管理工作。
2、做好開發區的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工作,對投資環境、投資導向、產業結構、企業管理、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探討,提出思路和對策,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做好服務。
3、負責開發區統計工作。按月、季、年收集、調查、匯總和上報各類數據信息,並做好綜合經濟分析。
4、負責轄區內企業的綜合經濟管理,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
5、負責開發區與經貿、統計、環保、工商、技術監督局等部門的工作銜接。
6、負責進區企業竣工投產後的安全生產管理。
7、按許可權審批、申報各類投資項目和技改項目。
8、協助縣相關部門做好開發區企業管理、行業管理、社會保障事務工作。
9、協助縣環保部門做好開發區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環境保護、批後管理工作。
10、負責區內企業勞動力就業上崗及繼續再教育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
11、負責區內企業勞動契約管理、鑑證及勞動監察、勞動糾紛處理,做好進區項目投產後的保障服務工作。
12、負責做好綜合治理等維穩工作
13、完成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財務科
1、嚴格依照《會計法》,充分發揮會計反映與監督兩大職能。
2、負責編制開發區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實施,為領導決策提供財務數據及分析。
3、負責開發區管委會的資金調度。
4、負責開發區範圍內會計核算工作,處理日常財務事項,按時、保質地編制財務報告。
5、負責開發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做好區內企業財會人員的業務指導與服務工作。
6、負責開發區財政性
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參加建設項目論證,負責工程概預決算的審查。
7、管理開發區各項財政支出,指導監督開發區各部門財務活動,實行集中支付制度。
8、監督開發區財政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財政監督,建立預算支出有效監控機制和財政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9、為開發區外商、內聯企業提供財政政策諮詢服務。
10、承辦管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地址
武義縣武陽東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