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科技大學許家印獎學金章程

《武漢科技大學許家印獎學金章程》是許家印獎學金的管理檔案,由武漢科技大學於2010年7月頒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科技大學許家印獎學金章程
  • 頒發單位:武漢科技大學
章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回饋母校,感恩母校,獎勵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我校學生,恆大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武漢科技大學傑出校友、博士生導師許家印教授個人捐資,在武漢科技大學設立“許家印獎學金”。
第二條 “許家印獎學金” 用於獎勵在校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優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條 “許家印獎學金”共設十年,每年獎勵壹佰萬元。
第四條 “許家印獎學金”每年9月評選一次,獎勵等次及標準為:特等獎 每人每次10000元,每年評選10人
一等獎 每人每次5000元,每年評選20人
二等獎 每人每次4000元,每年評選50人
三等獎 每人每次3000元,每年評選200人
第五條 學校成立“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組成。“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
第二章 評選對象與條件
第六條 “許家印獎學金”評選對象為我校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優秀本科生、研究生。
第七條 學生參評“許家印獎學金”的條件
(一)本科生
1、必須具備武漢科技大學優秀學生評選的基本條件;
2、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刻苦,成績優異。按學年計,各門功課考試成績(任選課除外)平均80分以上,體育課成績及體育素質評分良好以上;
3、參加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或英語專業四級成績優良;
4、非計算機專業學生通過湖北省計算機二級考試;
5、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
(二)研究生
1、必須具備武漢科技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的基本條件;
2、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刻苦,成績優異。各門功課考試成績平均85分以上;
3、 在某一學科研究領域表現出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表現突出,對本學科科研、管理及其他工作做出一定貢獻;
4、公開發表一篇以上(含一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5、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
第三章 評選原則與程式
第八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評選標準,嚴格遵守評審程式,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九條 申請人填寫《“許家印獎學金”評選申請表》(一式二份),提供包括本人學年度所獲得的成果、榮譽、獎勵等材料。
第十條 申請人所在學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予以審核,報“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
第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評選出獲獎候選人後,應予公示。
第十二條 公示後,評審委員會負責將獲獎學生名單報許家印先生(或授權代表)審定。
第十三條 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得獎勵者,一經查實,將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
第四章 表彰與獎勵
第十四條 學校召開表彰大會,邀請許家印先生(或授權代表)蒞校,對獲得“許家印獎學金”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邀請在漢主流媒體參與宣傳報導。
第十五條 對獲獎學生以學校名義行文通報全校和許家印先生(或授權代表),獲獎學生的材料歸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武漢科技大學
二〇一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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