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海關推出17項措施支持湖北外貿穩定增長是一項報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和《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等檔案精神,武漢海關圍繞“促進貿易便利、降低企業成本、促進轉型升級、最佳化發展環境”四個主題,提出以下17條落實措施,支持湖北外貿持續穩定增長。
一、推進業務改革創新,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
(一)加快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借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舉措,建立湖北省通關一體化操作模式,支持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積極推動湖北同沿海沿邊地區間的口岸通關協作,為實現長江經濟帶區域通關一體化奠定良好的合作基礎。
(二)全面推行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大力推廣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積極擴展套用範圍,最大幅度提升關區通關作業無紙化比率,最大程度減輕企業紙質單證負擔。
(三)進一步提高海關查驗效能。全面最佳化查驗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查驗流程。實施分類分流查驗,對高資信企業適用低布控查驗率。進一步提高查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降低出口查驗率1個百分點。加大非侵入式查驗比重,對水果、凍品等易腐易變質、難以裝卸的貨物,優先採用機檢作業實施非侵入式查驗,提高查驗效能,縮短查驗時間。
(四)加快推進關檢“三個一”合作。對合併口岸查驗區的可行性開展深入研究,推動實施關檢“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合作試點,推動建立一體化的口岸執法協作機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幫助企業降低經營成本
(五)積極支持擴大進口、穩定出口。加大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落實結構性減稅、先征後返等政策。進一步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區域通關實現本地報關,支持企業有針對性地擴大進出口規模。主動走訪重點進出口企業,了解主要進口產品的結構特點和通關需求,完善監管服務方案,支持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
(六)進一步規範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服務和收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預警、組織、協調作用,加強報關行業自律,引導服務企業進一步降低收費標準。積極協調口岸部門,配合開展對進出口環節不合理收費的整頓清理工作,探索減輕企業查驗費用負擔的有效辦法,努力為從事外貿進出口的市場主體創造公平、公開的市場環境。
(七)配合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辦理出口貨物結關和出口退稅證明聯簽發手續,幫助企業實現快速退稅。不斷加大對出口騙退稅的打擊力度。繼續做好啟運港退稅試點工作,進一步爭取擴大啟運港退稅的試點企業、口岸和運輸工具範圍。
三、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擴大保稅貿易規模
(八)積極創造條件、複製推廣上海自貿區經驗。主動對接融合上海自貿區先進的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手段,研究促進湖北武漢自貿區申報建設和先行先試工作,在特定區域(東湖綜合保稅區和東西湖保稅物流中心)探索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業務拓展”監管模式。支持區內企業開展保稅展示交易、境內外維修、期貨保稅交割、融資租賃等新型業務,形成新的外貿增長點。
(九)支持在條件成熟地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積極為地方政府提供政策諮詢,做好規劃布局。積極支持東湖綜合保稅區加快發展,協助推進黃石棋盤洲保稅物流中心建設驗收和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申建工作。建立區域間保稅貨物“區間結轉”新模式,進一步擴大“分送集報”企業範圍。
(十)創新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探索開展關區電子化手冊抽樣監控,改進單耗管理模式,以企業申報的實際生產單耗核銷。支持並推動積體電路研發企業嘗試開展保稅業務。
四、最佳化湖北外貿發展環境,增強外貿企業競爭力
(十一)推進簡政放權。全面清理、廢止缺乏上位法依據、超越上位法、不符合海關執法和管理實際的監管措施,繼續按照總署部署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內部核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和內部核批手續。推進執法統一性建設,規制自由裁量權,在商品歸類、行政處罰、加工貿易單耗管理等重點執法領域加強規範化建設。加強入口網站、12360服務熱線等的建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十二)支持新型貿易平台發展。積極配合武漢市推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試點相關工作。積極做好試點規劃和準備,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海關監管模式研究成果的轉化。
(十三)推進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加大對高資信進出口企業的培育支持力度,積極落實海關總署關於取消高信用企業規模門檻的政策,主動引導符合條件的誠信企業提升類別,加快企業類別調整審批速度,落實差別化管理措施,擴大通關便利政策惠及面。加強海關與地方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互認,積極參與湖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力支持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十四)強化反走私綜合治理,維護正常貿易秩序。加快建設大情報體系,加強橫向協作,提高精準打擊能力。對衝擊國內產業發展和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點走私商品和重點地區、重點渠道的走私活動開展聯合打擊,整治、規範問題突出的企業和行業。落實“寬嚴相濟”原則,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周期,對無主觀故意、違法情節輕微、危害後果不大的案件從快處理。
(十五)保護企業自主創新。建立並落實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企業聯繫點制度,積極宣傳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知名品牌的保護和培植力度,在進出口渠道有力打擊各類假冒、盜版、侵權行為,維護湖北企業合法權益。
(十六)積極服務湖北“引進來、走出去”戰略。主動開展政策宣講,全方位提供諮詢服務,積極配合湖北省擴大對外經貿往來、提升招商引資“軟實力”。著重加強“經認證的經營者(AEO)”政策宣傳,推動企業積極參與AEO互認合作,為湖北企業更多、更深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有利條件。
(十七)提高統計分析和統計服務水平。完善統計分析和進出口監測預警機制,針對湖北省外貿進出口規模、基本結構、發展趨勢、國際市場布局及份額變化等多方面信息開展深度分析,積極促進分析成果轉化。擴大海關統計信息發布範圍,強化海關統計數據的社會化服務,及時準確地為政府決策和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有效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