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青山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是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青山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 辦公地址:青山區冶金大道3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政府關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起草全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交通運輸的相關管理制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指揮、協調、監督區城市綜合管理相關部門開展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編制全區城市綜合管理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考核標準,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城市綜合管理騙阿講考核工作。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指揮跨街、重大案件的執法活動。負責全區城管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實行集中執法和專業執法相結合,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賦予城管部門的執法職責。
(四)負責城市綜合管理。承擔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各類問題的發現、交接、督辦和應急指揮調度工作職責,負責受理、督辦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訴事項,負責全區城管數位化的協調、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城市道路路政及城市橋樑、隧道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級城市道路維修養護工作。指導、監督全台狼戶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行政管理、路政執法、開挖恢復。負責直管橋樑、隧道的養護維修。負責城市道路井(溝)蓋的監督管理及井(溝)蓋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六)負責全區城鎮燃氣行業管理。負責本轄區1000立方米儲量以下液化氣儲配站、瓶裝液化氣供氣點的燃氣供應安全、服務、監管工作。
(七)負責全區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按上級規定落實環境衛生工作標準、作業規範和考核辦法,指導、督辦全區環衛作業、環衛設施設備管理。指導村灣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及行業管理。負責轄區建築垃圾處置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負責落實上級規定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標準和作業規範,組織生活垃圾分類檢查監督、考核評價等工作,統籌協調各街道(管委會)和區直相關部門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九)統籌協調全區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依法查處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驗收合格後未按照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又進行建設或者改造的違法建設,以及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建設。負責查處擅自下挖建築物內底層地面、擅自將臨街住宅改為經營場所中涉及違法建設和影響城市容貌的行為。
(十)負責全區戶外廣告、景觀燈光、門面招牌、橫幅布標的管理。指導、督辦、落實全區景觀燈光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路名牌設定、維護的監管工作。負責城市架空管線的容貌監管。
(十一)按上級規定落實轄區非機動車停放點位施劃方案、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行業科技成果的創希騙鴉新、套用和轉化。負責城市管理行業信息化資源整合、數據標準規範和相關套用平台建設及推廣使用。
(十三)負責編制區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及交通運輸工作的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相關的行業統計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現代物流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物流管理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園區(中心)建設,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和物流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負責本轄區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全區道路運政管理。按上級規定落實本轄區道路運輸、道路運輸相關行業的檢查、監督、管理。負責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技術、安全培訓及考核。負責轄區內駕駛培訓行業的監管工作。
(十六)負責按上級規定落實轄區客運、貨運經營監管工作和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管理。
(十七)負責按上級規定落實港口、碼頭相關行業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授權範圍內的船舶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落實上級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參與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朵腿碑頁要求做好交通相關執法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雅套道膠戰備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城鎮燃氣、綜合交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按照全市要求做好葛欠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十一)負責本部門有關行政賠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十二)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二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政策法規室、財務中心)、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中心)、綜合督查科(市容管理科)、指揮協調科、市政設施科、環境衛生管理科、運輸管理科、物流港航科
直屬機構
城市管理執法腿殼漿督察大隊、固體廢棄物管理站、園林綠化監察中隊、公路運輸管理所、道路養護一隊、道路養護二隊、道路養護三隊、清掃一隊、清掃二隊、清掃三隊、機械作業一隊、機械作業二隊、垃圾運轉保障中心、公廁管理站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馬松華
黨委副書記、局長:劉子舟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 青
黨委委員、副局長:侯漢波
黨委委員、副局長:羅 鋒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王文軍
執法督察大隊大隊長:塗忠漢
執法督察大隊政委:王向東
(十六)負責按上級規定落實轄區客運、貨運經營監管工作和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管理。
(十七)負責按上級規定落實港口、碼頭相關行業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授權範圍內的船舶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落實上級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參與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要求做好交通相關執法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城鎮燃氣、綜合交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按照全市要求做好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十一)負責本部門有關行政賠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十二)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二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政策法規室、財務中心)、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中心)、綜合督查科(市容管理科)、指揮協調科、市政設施科、環境衛生管理科、運輸管理科、物流港航科
直屬機構
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固體廢棄物管理站、園林綠化監察中隊、公路運輸管理所、道路養護一隊、道路養護二隊、道路養護三隊、清掃一隊、清掃二隊、清掃三隊、機械作業一隊、機械作業二隊、垃圾運轉保障中心、公廁管理站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馬松華
黨委副書記、局長:劉子舟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 青
黨委委員、副局長:侯漢波
黨委委員、副局長:羅 鋒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王文軍
執法督察大隊大隊長:塗忠漢
執法督察大隊政委:王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