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Wuhan Caidian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是由武漢市蔡甸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武漢市蔡甸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武漢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現任武漢市蔡甸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主任:羅少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Wuhan Caidian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羅少斌 
職務任免,主要職責,監察範圍,組織機構,機構設定,機構職責,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職務任免

2021年12月18日,武漢市蔡甸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羅少斌當選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蔡甸區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和派出紀檢監察組。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宣傳部、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區治庸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此外,設有區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組、機關黨委。

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財務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指導、規劃和統籌協調等。
(二)組織部(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和業務指導;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區紀委監委派出機構、下一級紀檢監察機構、區屬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三)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統籌謀劃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開展職務違法犯罪預防工作;負責分析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等;負責提出全區紀檢監察有關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建議;參與起草制定全區相關規範性檔案。
(四)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區委管理或者授權管轄的黨的組織、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區紀委派出機構和下一級紀檢監察部門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按規定進行分流處置;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統一受理區委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有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按規定提出分辦意見,進行分流處置;綜合負責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的監督,對相關問題線索調查核實情況進行審核;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負責線索處置和查辦案件在向區委報告的同時向市紀委監委報告;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辦理區監委留置措施的審批手續;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機構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組織對相關案件實施交辦、提級辦理和指定異地管轄;組織協調審查調查專題會議;負責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協調回復區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歸口管理區紀委監委查辦案件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重大案件查辦工作進行組織指揮,對跨地區跨部門協作辦案工作進行協調,對有關行業領域或者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調查行動;負責審查調查政策和實踐問題的綜合研究;負責全區追逃追贓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機關情報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網上信息技術調查和電子取證固證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紀檢監察機構技術取證、勘驗取證、文證審查、涉案款物檢驗鑑定等工作;指導全區紀檢監察機構信息技術保障工作。
(六)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調查處理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案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審理區內各黨組織、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案件,統一受理下一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報批或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案件的審理;按有關規定審核機關重大複雜信訪件的辦結情況;承辦區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的執行和回訪工作;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查案件、監察對象及其近親屬對區監委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複查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區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
(七)黨風政風監督室(區治庸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相關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腐敗和扶貧等有關專項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區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區紀檢監察機構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承擔區治庸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職能。
(八)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負責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出機構落實監督責任,對履職不力的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經委主要領導同志批准,承辦部分案件的審查調查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紀檢監察事項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派駐機構

派出紀檢監察組:共設6個派出紀檢監察組,為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羅少斌

副主任

何維林

委員

寧敏、肖衛民、冷衛平、羅鵬、劉松

辦公地址

武漢市蔡甸區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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