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礄口區民政局

組織、協調、實施救災扶貧工作;核實、掌握和統一發布災情,組織緊急轉移、施救、安置災民;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災區生產自救;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全區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組織、監督、實施全區城鄉社會救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礄口區民政局
  • 主要職責:20條
  • 所在地:武漢市礄口區
  • 單位:民政局
  • 單位性質:政府機關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基本信息

武漢市礄口區民政局是主管全區民政工作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實施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社團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承辦全區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其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基金會監管。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區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
(四)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政策的落實和烈士的追認、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審核;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1978年以前黨、政、軍、事業單位移交民政部門的退休人員、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和軍隊保障性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全區烈士家屬、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家屬撫恤金的管理及核發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區城鄉退伍軍人和士官的培訓安置及復退軍人檔案的登記、移交工作;組織實施復退軍人安置的地方性法規。
(八)負責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審批、檢查和監督;組織實施社會基本醫療救助。
(九)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組織、實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十)指導、協調全區社區建設工作。擬訂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社區建設示範街、示範社區居委會創建活動。
(十一)負責全區的地名管理、行政區劃、地域勘界及界碑的設定與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社會福利工作。全面指導區社會福利院和民辦福利機構的發展;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福利生產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核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指導社會安老、扶幼、救助、濟困等慈善活動,為社會保障提供物資補充。
(十四)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組織、實施殯葬法規政策,管理和規範喪葬用品市場。
(十五)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轉送及迷失兒童、棄嬰、路倒、無名屍的處理。
(十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做好兒童收養工作;依法辦理兒童收養登記和婚姻登記管理。
(十七)負責組織區福利彩票的發行和福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負責全區民政經費的預算、核發、統計、管理、使用和內審工作。
(十九)負責辛亥首義烈士陵園的管理和對社會開放、接待,開展傳統教育活動。
(二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武漢市礄口區民政局局長:張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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