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生態環境局青山區分局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青山區分局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青山區分局是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生態環境局青山區分局
  • 辦公地址:青山區和平大道1244號中鋼集團安環院內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規範,督促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二)負責轄區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配合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區級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統籌協調轄區配合中央和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
(三)負責轄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措施。監督落實轄區減排目標。
(四)負責轄區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負責轄區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負責轄區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做好生態環境監測、執法等有關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轄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八)按照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保密等主體責任。
(九)負責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生態環境分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審批科、監督管理科 由一名局黨組成員兼管紀檢監察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張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曾銀髮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陸 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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