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岸區水務和湖泊局

武漢市江岸區水務和湖泊局

武漢市江岸區水務和湖泊局於2019年3月正式成立。單位性質為政府機關部門、加掛區河湖長制辦公室牌子;行政級別為正處級,隸屬江岸區人民政府,業務隸屬武漢市水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岸區水務和湖泊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區水務依法行政工作 。
(二)負責組織編制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務區域綜合規劃以及專項規劃。
(三)負責提出全區水務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區人民政府規定的許可權,負責組 織實施水務建設年度計畫 。
(四)負責水資源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配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五)配合市水務部門監督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配合市水務部門開展水務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業管理及維護供水設施 。
(六)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全區河道采砂監督管理,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七)負責排水行業維護和管理。負責編制區屬排水設施維修、年度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公共排水設施及 配套管網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內澇防治工作 。
(八)負責城鎮生活污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規劃。依據批准的規劃和建設體制,統籌推進或指導城 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監督、檢查區屬城鎮生活污水設 施運營情況 。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 目的實施。
(十) 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移民接收、安置等方面的管理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工作,協調區域內部門問的水事糾紛。負責查處水事違法案件。承辦行政應訴、行政復 議和行政賠償 。
(十二) 開展水務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監督實施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編制水務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 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 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負責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十四) 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 、 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 體責任。
(十五)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 、黨建、財務、組織人事、績效管理、文秘、信息、保密、信訪 、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負責涉水法律法規事務 。
(二)排水科:排水管理科(水政水資源科)。負責編制區屬排水設施維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排水設施及配套管 網維護和管理。負責按規定監督污泥的處置。組織開展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和災害後評估。統籌全區排水防澇防治工作。監督、檢 查城鎮生活污水設施運營情況。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 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組織江河湖泊的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承擔水土 流失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 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督促供水企業管理及維護供水設施,指導督促二次供水的維護管理 。
(三)堤防管理科: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和信息報送。組織指導水旱災害防禦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河道堤防整險加固、綠化。指導河流的開發、治理及保護,指導河道堤防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河道堤防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和水務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四)水資源科: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負責承辦局行政審批;負責水資源的行政審批和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部門間的水事糾紛;負責相關職責範圍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五)江岸區排水管理站(二級單位):負責全區排水管網、井室的維護、疏浚;全區明溝日常養護疏撈;轄區五個泵站的管理;排水管網改造工程。
(六)江岸區河道堤防管理所(二級單位):負責轄區40.926公里(其中漢口沿江堤11.893公里,張公堤10.539公里、諶家磯11.428堤防)堤防日常管理、維護與保養;負責堤防綠化工作和堤防達標工作。
(八)水政監察大隊(二級單位):負責全區在建、改建、擴建工地的“水保兩費”(含水資源費)的徵收;負責全區取水單位(含地表、地下水)水資源費的徵收;負責日常堤防、排水設施、湖泊的巡查和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江岸區水務和湖泊局局長:曾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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