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統計局

武漢市江夏區統計局

武漢市江夏區統計局是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地址在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夏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區的統計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區統計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區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區農林收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能源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加強對全區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區的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承擔全區績效管理第三方評估中服務對象滿意度評估及第三方評估匯總工作。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管理區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管理全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區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負責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區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負責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收發、檔案、保密工作,組織和完成局長辦公會,負責局領導交辦的重要上報、匯報文字材料,做好年終工作總結。負責落實和檢查局長辦公會決議的執行,切實督辦到位。負責安全生產、雙擁共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環境創新和門前三包等工作,做好督促檢查、小結匯報。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接待來人來訪。做好考勤值班、環境衛生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具體組織協調和區人大、區政協“兩會”議案、提案的辦理回復。完成區委組織部、宣傳部、老乾局、人事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布置的對口業務工作。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局黨支部組織人事工作意見,負責局普法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法規檢查科)
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區社會、經濟、科技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負責全區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報表(年報、季報)的報送;負責全區的綜合年報(月報)的報送,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經濟形勢分析,為各級黨政組織和全區經濟發展服務;審定各種進度統計資料和年報資料彙編。組織宣傳、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全區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的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統計法規執行情況檢查,維護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
(三)產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和能源原材料統計服務工作;組織全區進度和年度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分析,負責對工業、交通、能源、物資等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分析,提供有關統計信息,對全區工業綜合經濟效益情況進行評價;組織實施全區有關工業、交通、能源專業的重點調查、抽樣調查和普查;組織檢查本專業的統計數據質量,培訓基層統計幹部;組織召開本專業的統計專業會議,起草本專業的重要檔案和統計報告。
根據全區工作布置和市統計局農業處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專業工作計畫和農業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村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提供全區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充分發揮統計工作的整體功能;組織全區農業統計專業會議和培訓。
組織實施商業、外貿、物資供銷業和社會科技、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投資、建築以及人口和勞動力及其就業、勞動工資統計,組織協調全區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反映全區就業、勞動工資狀況和人口控制目標的實際情況。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章程和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張維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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